更新时间:2020-06-27 13:50
周毓英(1900—1945),作家,笔名菊华等。江苏省宜兴县人。创造社成员。
人物生平
1928年在上海和张资平合办乐群书店,出版《乐群月刊》。
1930年2月,潘汉年作《内奸与周毓英》一文,揭露他表面拥护普罗文学、暗地反对普罗文学的内奸行径。同年3月,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同年4月15日,“左联”盟员马宁写信给钱杏邨,信中明确指出:“周毓英这样的人是机会主义分子,在‘左联’这样的团体里,‘切不能让机会主义者活动’,‘铲清文坛上的妖气!’。”同年5月4日,周对潘汉年的《内奸与周毓英》一文作了五条“驳注”,对潘大肆污蔑漫骂与人身攻击,掀起一场论战。同年5月21日《巴尔底山》1卷5号发表《周毓英的广告术》(秋士)一文,批判他的假马列主义。同年6月,他的《新兴文学论集》(又名《马克思主义文学论》)出版,书中以大量篇幅污蔑漫骂鲁迅。
1932年8月5日,在“左联”机关刊物《文学导报》1卷2期刊登的《开除周全平、叶灵凤、周毓英的通告》中指出,在李伟森等左翼作家被害前后的白色恐怖中,他“完全放弃了联盟的工作”,“表示了极端的动摇”,“不久并参加了反动民族主义文艺运动”,已成为“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叛徒”,被开除出“左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