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3-10-02 16:25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确定教育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及发展重点,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确定教育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及发展重点,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6、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高(职)初中领导班子成员、小学校长考评、任免以及党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校的纪检、行政监察及统战、老干部、共青团、工会和妇女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经费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拨款、经费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校舍建设和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安全、保卫、保密、师生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档案管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

10、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周至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3)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

(4)负责局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

(5)负责局党委直属支部(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

(7)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8)负责文秘、宣传、信息、通讯、档案(文档)、保密、外事、卫生、车辆调度等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育一科

(1)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2)制定义务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及教育改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初级中学毕业证书验印。

(3)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审核。

(4)指导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及家庭教育工作。

(5)负责全县民办中小学的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6)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

(7)完成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教育二科

(1)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工作。

(2)负责学前教育综合管理、教育科研及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的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前教育课程设置的审核和监督,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估标准实施考核评估。

(3)负责职业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及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安置,负责职业中学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按权限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检查、评估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4)负责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培训工作。

(5)完成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教育二科与周至县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4、人事科:

(1)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2)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3)负责全县教职工工资晋升、离退休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

(6)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5、计财科:

(1)负责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负责全县教育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和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

(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规定。

(4)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财务人员管理工作。

(5)负责直属单位日常财务审计、专项审计、年度审计、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6)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7)安排中小学教学设备、图书仪器等设备的购置、分配和调拨工作。

(8)负责直属单位票据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的日常财务和后勤工作。

6、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及教育督导的方针、政策、规章等。

(2)制定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建立定期督导评估制度,确定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和督导方案。

(3)代表县政府对各部门、乡镇关于教育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4)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5)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6)实施政府及县教育局委托的有关教育工作的督导。

7、监察审计科

(1)负责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全系统的纠风及校务公开工作。

(3)负责举报、申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4)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8、安稳办(信访办):

(1)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2)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涉及稳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4)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邪教组织人员的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

9、规划建设科:

(1)负责学校总体规划工作。

(2)负责学校布局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0、政工科:负责干部管理、干部培训。

(1)负责全县中小学领导的考察、任免、监督、管理、培训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2)负责实施中小学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基层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政工系列的职称考核、推荐和评审工作及局机关政治思想教育。

11、教育工会:

(1)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督促学校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

(3)开展爱心帮扶活动,为教职工送温暖。

(4)培训教育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5)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6)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主体民主监督制度。

(7)开展教职工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12、教研室:

(1)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优化教学过程。

(2)实施学校教学环节评估检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3)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评选优秀教学成果。

(4) 提出学科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负责基础教育课程的研究,并参与管理。

(5)开展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

13、周至县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1)负责全县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高考、中考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生毕业考试、自学考试及成人考试等考试工作,指导各学校做好规范化考点建设工作。

(3)负责提供教育考试统计数据,协助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

(4)完成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周至县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与周至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14、团 委:

(1)负责局直属单位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活动组织与开展;

(2)负责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习惯养成等基本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负责抓好团队衔接,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娱乐、体育等为内容的团队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素质教育。

(4)配合开展法制教育,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5)配合完成教育局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宣传团队工作,热诚为基层单位服务。

15、电教站:

(1)负责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及装备工作。

(2)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开发,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3)编制收集、储存、管理、发行各种电教资料和信息,为教育教学服务。

(4)组织开展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交流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培训。

16、周至县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的推广宣传、后勤管理人员的培训、学校生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食堂、宿舍(公寓)、环境治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规划、考核及评比,协调、安排全县中小学学生平安保险参保工作。

(3)按规定做好全县中小学作业本统一发放工作。

(4)完成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7、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1)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及卫生工作。

(2)负责学生的体检工作,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研究。

(3)负责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

(4)负责对基层学校卫生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并指导开展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督促学校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不断改善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

(7)配合或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18、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

(1)负责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开展科学知识、文学艺术、音乐、体育、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活动。

(2)配合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法制、道德规范教育,提高思想政治修养和法律素质。

(3)普及科学知识、文学艺术、音乐、体育等方面知识,开拓知识视野,发展兴趣爱好,发挥专长,增长才干,培养创造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19、德体卫艺科:

(1)负责全县中小学政治思想工作。

(2)负责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20、考评办:

(1)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及局机关科室的考评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3)做好上级对口部门(县考评办、市教育局)的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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