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21:21
呼伦贝尔自治省为抗日战争胜利后呼伦贝尔岭西地区短暂存在的自治政权,自治省政府以海拉尔为中心,在呼伦贝尔原管辖区域内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后改称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为东北解放区领导、管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建置。
抗日战争胜利后,呼伦贝尔地区的政治局势处于混乱状态。部分地区在苏联驻军扶持下组建各种临时权力机构,以维持社会秩序。民国34年(公元1945年)9月,原伪满兴安北省省长额尔钦巴图等数10名蒙古、达斡尔族人士在海拉尔酝酿发动民族自治运动。10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并讨论、磋商政府机构设置及人事安排等事项。
10月8日,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成立大会在海拉尔举行,海拉尔以及南屯等地的蒙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汉族各界人士近百人参加大会,驻海拉尔苏蒙军城防司令部、苏联驻满洲里领事馆等派出20余名代表参加大会。会议选举出蒙古、达斡尔、汉族人士以及1名苏联侨民为代表的政府参事,推举主席、副主席各1人。自治省政府下设政务、财务、实业、公安4个处及所属10个科,并组建起自治省
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成立后,即撤销了以汉族商人傅锦堂为首建立的海拉尔自治公署。任命了海拉尔、满洲里、扎赉诺尔等市镇的市长及各旗旗长,并将自治省政府保安队扩编为保安总队。
民国34年(公元1945年)11月,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派郭文通等人赴长春,通过国民党东北行营要求国民党政府支持呼伦贝尔实行民族自治,遭到拒绝。郭文通一行随即转往哈尔滨,与中共中央东北局取得联系。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3月,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改称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其管辖区域为岭西地区(即原兴安北省),下辖6旗3市1街:索伦旗、新巴尔虎左翼旗、新巴尔虎右翼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克纳左翼旗、额尔克纳右翼旗;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市、牙克石街。
1946年9月,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向中共中央东北局及东北行政委员会提出恢复呼伦贝尔地方自治的要求,10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任命额尔钦巴图为政府主席,功果尔扎布为副主席,德春、李栋朝(汉族)、郭文通(达斡尔族)为参事。
12月下旬,额尔钦巴图、功果尔扎布等率答谢代表团前往哈尔滨,受到中共东北解放区党政军负责人的热烈欢迎和盛情接待。期间,东北局负责人彭真还与额尔钦巴图签署了《呼伦贝尔地方自治原则会谈纪要》,并决定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由西满军区(驻齐齐哈尔)管辖。呼伦贝尔民族地方自治政权正式成为东北解放区领导、管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建置。
1948年1月15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发布命令,撤销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成立呼伦贝尔盟,任命额尔钦巴图为盟长。同时,呼伦贝尔地方自卫军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解放军独立第9团。次年4月,呼伦贝尔盟与纳文慕仁盟合并,仍由额尔钦巴图任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