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9 20:58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始建。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由富裕回民康、陈、马三户带头捐资,进行扩建。
清同治八年(1869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重修南北讲堂。
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增建山门。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土默特左翼末代都统丹津的后人将“丹府宅院”东边地基施舍与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并增建照壁。
民国十二至十四年(1923—1925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由所属回民共同捐资重修。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增建望月楼。
1949年后,呼和浩特清真大寺照壁被拆除。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整体坐东朝西,为一处独立的三进院落。寺门3间,正上方悬挂“清真大寺”横匾。寺门内正对礼拜大殿的后墙。礼拜大殿正门迎东而立有拱门三座,门前有小型月台一座。礼拜大殿南北两侧是讲堂。与礼拜大殿相对的东面有一过厅,过厅的内壁上彩绘麦加“克尔白”天房图,此处供穆斯林礼拜前小憩。礼拜大殿以东为二进院,北面是接待室。此院与大殿月台相连,逢节日、庆典等活动均在这里举行。接待室以东为三进院,北侧为沐浴室和水房,正东有一排房舍作为办公处。南侧为库房。三进院的西南角上矗立着望月楼。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是在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基础上发展创新的结果。总体体现了中国传统寺庙建筑的布局方式,但以中轴线贯穿主体建筑而两侧建筑并未严格工整对称,以及进入山门大殿以倒座方式布置都体现出灵活而不拘泥的布局思想,是对传统方式的突破。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现保存部分阿文经书(约三十余册)及历年所立记载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大事纪的石碑七通。
七通石碑的高度在1.7—2.3米之间,多数碑的碑首都刻有阿文“都阿宜”,或以汉文书“两世吉庆”“两世荣耀”等,碑文周边亦多饰以花草、网格等颇具民族特点的图案。《重修南北讲堂捐资碑》《重修山门捐资碑》《重修绥远清真大寺碑》详尽地记录了清同治、光绪以及民国年间呼和浩特清真大寺的几次修缮情况。碑亭中有两块碑均为同一碑上记录了两个内容。一是两面文字同为民国元年书:一面记载有张氏女“慷慨捐祖遗纯和成地址一段值银贰仟贰佰余两以为补助经费之用”;一面叙述了呼和浩特清真大寺刘辑五阿匐父子兴教办学的事迹。另一块碑一面是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立的《费翁碑记》;一面是民国十五年(1926年)所刻的《寺工告竣捐资碑》。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是中国近代建筑受西洋建筑文化影响的实物见证和载体。
1996年5月28日,呼和浩特市清真大寺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呼和浩特清真大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28号。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乘坐4、5、6、21、24、73、地铁摆渡9路公交车,在旧城北门站下车前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距离呼和浩特清真大寺约3.9千米,驾车约1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