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

更新时间:2023-06-29 10:33

和卓(Khwaja),伊斯兰教对有威望人物的尊称。中国《元史》、《明史》译作“火者”,清代史籍多译为“和卓”。又译“霍加”、“华者”、“华哲”、“虎者”、“和加”、“呼加”、“霍查”等。波斯语音译,释义主要指:老爷、先生;长官、官吏;宦官、太监;富人、财主;商人;老师;长者,老人等。该词原为波斯萨曼王朝的官职称谓,后演变为对权贵和有身份之人的尊称。该词引入维吾尔语是从察合台语开始的,使用历史很长,已成为维语的基本词汇。现代维语中该词释义为“主人”、“主子”、“东家”、“掌柜”;加bol构成动词后,有“作主”、“主宰”、“当家”、“称霸”之意。

简介

维吾尔语还在“和卓”之后附加单数第一人称词尾“木”,成为“和卓木”(霍加木),含有尊敬和亲密之意。“和卓”一词在中亚和新疆的伊斯兰教用语中一般专指“圣裔”,与阿拉伯语中的“赛义德”(Sayyid)为同义语。伊斯兰教什叶派崇奉阿里的后代为“赛义德”,即圣裔。“和卓”一词在中国新疆则成为“喀什噶尔和卓家族”的别称或特称,以表明他们即是圣裔。但有不同说法:一说他们是四大正统哈里发的前三位的后裔,其地位不如赛义德;一说他们是阿里的后裔,“是从先知的女儿法蒂玛追溯下来的”。

大、小和卓

大、小和卓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上两位著名的伊斯兰教领袖。和卓是波斯语的汉语音译,意思是“圣裔”,就是专指伊斯兰教创始者穆罕默德的子孙,后用来称呼伊斯兰教学者和大阿訇

大和卓

是指波罗尼都(?一1759年),新疆喀什噶尔人,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玛罕木特的长子。

小和卓

霍集占(?一1759年),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玛罕木特的幼子。 他们原来被当地的准噶尔统治者囚禁在伊犁,1755清朝政府出兵平定了新疆准噶尔分裂势力,波罗尼都率领他的弟弟霍集占等30多人投奔清朝军队。伊犁平定后,清朝命令他返回南疆,招抚旧部,统领维吾尔民众,主管伊斯兰教务。然而,1756年他的弟弟霍集占从伊犁逃回,阴谋发动叛乱。波罗尼都受到鼓动,举兵反对清朝政府。1758年清朝派兵征讨他们,大、小和卓失败。1759年夏天,他们逃到。巴拉克山(今阿富汗境内),被当地的首领擒杀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