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棋

更新时间:2024-09-06 14:49

属于理论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多指在棋类比赛中对阵双方以平局收场。

(一)属于理论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二)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先得出者如被对方拒绝(口头不同意,或走出轮走的一着棋,均为拒绝),非经对方提和一次(也被拒绝),不得再度提出,但下列(三)(四)两款属于提和的特殊规定,不受此限。若双方提和次数对等,即可由任何一方再次提和。提和的一方,在对方作出明确表示之前,不能撤回自己的提议。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此外,只能在提和后,方可按动对方的计时钟。

(三)双方走棋出现循环

自然限着)的规定时。

(五)己方将与对方将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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