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系

更新时间:2022-08-25 16:13

咨询关系,是咨询过程-效果研究中的重要部分。咨询关系包括情感、态度及相应的表达方式,包括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在咨询中所表现出来的所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情感、态度和行为。

定义

关于咨询关系的定义,研究者们并没有形成共识,甚至大多数研究者们在说到咨询关系时,都没有进行明确定义。

总体而言,对咨询关系的定义主要有三类。从最广泛的角度来说,咨询关系应当包括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在咨询中所表现出来的所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第二类定义是对第一类定义的适当窄化,比如Gelso和Carter将关系定义为“咨询双方对另外一方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以及表现这些情感和态度的方式“。这样的定义便将咨询师所使用的各种干预技术排除在外了。第三种定义则更进一步窄化,只强调情感和态度,连方式也抛弃,还有些研究者只强调关系中具有治疗性的部分,也就是Rogers所描述的共情、真诚和无条件积极关注。

三种基本类型

咨询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这种特殊性表现为一种情感的联结、内心的沟通以及人际间的相互影响。心理咨询给来访者的心理支持和帮助,正是通过这种特殊的咨询关系起作用的。不同的咨询关系,要求咨询员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应采用不同的咨询理论和咨询方法,由之产生的咨询效果也有所差异。

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心理咨询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作为科学来到中国却是近年来的事情。面对国外诸多心理咨询的流派,尤其是这些流派间的理论纷争,不少咨询人员时常会感到困惑。比如,国外有一些咨询流派强调咨询关系的指导性,而另有一些则强调其非指导性,还有的则强调二者兼而有之。这些流派在理论上的固有分歧和争论,恰恰向我们展示了咨询关系的以下三种基本类型:

平等型

在这种咨询关系中,咨询员和来访者是完全平等的。来访者视咨询员为值得信赖的倾述对象;咨询员注重的则是倾听和通情理解,扮演着一种起催化作用的角色,促进来访者自我领悟。罗杰斯(Rogesr)的患者中心疗法就属此列。

权威型

这是一种强调咨询员对来访者享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咨询关系。在来访者眼里,咨询员是其寻求帮助的专家,因而对咨询员言听计从;而咨询员视来访者为患者或有问题的人,不断地给来访者以一定的认知辅导和行为操作训练。如精神科医生、精神分析学家等就习惯于建立这种关系。心理分析疗法、理性情绪疗法及行为疗法等一些重要的心理咨询理论,也是倡导通过建立这种关系给来访者以具体指导。

有限指导型或指导型

这是一种介于平等型和权威型之间的咨询关系,既不象平等型关系那样一味地强调来访者的自我领悟而不给其适当指导,又不象权威型关系那样不考虑来访者所具有的潜在能力而过多地给以指导。实际上,这是一种将咨询员的指导和来访者的自我领悟适当融合的咨询关系。钟友彬的认知领悟疗法就是通过建立这种关系来给来访者以认知领悟和认知辅导的。

关系的建立

咨询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助人关系,这就要求咨询员在建立咨询关系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有关准则。为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咨询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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