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08:45

咫,汉语二级字,读作咫(zhǐ ),其本意为古代长度名,周制八寸,合今制市尺六寸二分二厘。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

古籍释义

康熙字典

【丑集上】【尸部】

咫·康熙笔画:9·部外笔画:6

唐韵》《正韵》诸氏切《集韵》《韵会》掌氏切,𠀤音纸。《说文》周制,寸尺咫寻,皆以人之体为法。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左传·僖九年》天威不违颜咫尺。《晋语》文公学读书於臼季,三日,曰:吾不能行也,咫闻则多矣。《注》咫,咫尺闲也。《鲁语》肃愼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

又《楚语》是知天咫,安知民则。《注》咫言少也,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

又《酉阳杂俎》书目有天咫。《集韵》或作𦐖𣥉。

说文解字

清代陈昌治刻本『说文解字』

【卷八】【尺部】咫

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从尺只声。诸氏切文二

说文解字注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贾逵韦昭注,国语,杜预注,左传说皆同。案咫,之言犹近也。晋语,吾不能行也咫。楚语,是知天咫。周书大子晋视,道如咫。周尺也。通典引白虎通曰:夏法曰:日数十也。日无不照,尺所度无不极,故以十寸为尺。殷法十二月,言一岁之中无所不成,故以十二寸为尺。周据地而生,地者,阴也。以妇人为法,妇人大率奄八寸,故以八寸为尺。按奄字未详,疑是手之误字。上文曰十寸为尺,此及夫字下云周制八寸为尺,别周制之异乎古也。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郑注曰:周尺之数未之详闻。案礼制,周犹以十寸为尺,葢六国时多变乱法度。或言周尺八寸,以步㪅为八,八八六十四寸。郑意八寸为尺,周末始有之。与许说异。然许亦曰诸侯力政,分为七国。田䲮异畮。车涂异轨,律令异法,则其说亦未尝不合也。左传:天威不违颜咫尺,咫尺并言,不云二尺也。国语,列子皆言其长尺有咫,亦不言其长二尺也。是可证周未尝八寸为尺矣。从尺只声。诸氏切。十六部。

方言汇集

粤语:z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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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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