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4-10-03 13:32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是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文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市地方高速公路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十三)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行政审批科 

建设管理科 

财务审计科 

公路科 

运输安全科(应急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计划科

直属二级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咸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咸宁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咸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咸宁市交通物流发展局

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彭光平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县):曾勇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综合规划、离退休老干部、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项目协调工作,负责咸九高速、通修高速、南外环高速、簰洲湾长江大桥接线高速建设协调指挥部、长江综合门户港及公铁水联运项目相关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联系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翚

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管理、公路建设养护、乡村振兴、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项目协调指挥部、高铁咸宁北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向上争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建设管理科(公路科)。联系市公路局、市质监站、市交通学会、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廖承武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负责107国道咸安绕城段项目建设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运输安全科(应急办公室)。联系市运管处、市客管处、嘉鱼县交通运输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冕

负责机关、党建、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生产、交通应急管理、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法治建设等工作,协调市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做好分管领域的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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