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7:48
哈吐气蒙古族乡,隶属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地处镇赉县东北部,东与五棵树镇接壤,南与莫莫格蒙古族乡相连,西与东屏镇毗邻,北与坦途镇交界,行政区域面积155.8平方千米。
清朝初期,属扎赉特蒙古游牧部地。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始开发,属大赉县,为洮儿河北段平乡驻地;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辖大赉厅第三区(五棵树)。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大赉县哈吐气村公所、警察分所。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哈吐气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8月,划归镇赉县,为第四区驻地。
1957年,设哈吐气蒙古族自治乡。
1958年,划归莫莫格蒙古族公社,设哈吐气管理区。
1962年,析莫莫格蒙古族公社置哈吐气蒙古族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截至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下辖5个行政村:呼兰昭村、硕焕昭村、张海村、宝山村、哈吐气村。
截至2020年6月,哈吐气蒙古族乡下辖5个行政村:哈吐气村、宝山村、呼兰村、硕焕村、张海村;镇人民政府驻西哈吐气村西哈吐气屯。
哈吐气蒙古族乡地处镇赉县东北部,东与五棵树镇接壤,南与莫莫格蒙古族乡相连,西与东屏镇毗邻,北与坦途镇交界,距镇赉县城55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55.8平方千米。
哈吐气蒙古族乡境内地处白城一扶余冲积洪积扇平原与冲积平原区,地势起伏很小,为半丘陵地带,沙岗地分布居多,大部分耕地分布在沙丘上,低处多为泡塘水域,常年积水,境内最高峰海拔136米;最低点海拔125米。
哈吐气蒙古族乡境内属白城内流域,境内有巨力可泡等多处湖泡,湖泡中鱼类资源丰富,主要有鳜鱼、鲤鱼、鲫鱼、鲢鱼、草鱼、鲶鱼等。
哈吐气蒙古族乡境内盛产中沙、白黏土、土碱等矿藏资源。
哈吐气蒙古族乡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干旱、龙卷风、冰雹等。
截至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辖区总人口5900人,总人口中,男性2996人,占50.8%;女性2904人,占49.2%;14岁以下536人,占9%;15—64岁4715人,占80%;65岁以上649人,占1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011人,占68%;有蒙古、满等4个少数民族,共1889人,占32%,其中蒙古族1870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9%,人口出生率9.31‰,人口死亡率2.4‰,人口自然增长率6.91‰。
截至2018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有户籍人口4588人。
2011年,哈吐气蒙古族乡各类存款余额430万元,比上年增长1.3%;人均储蓄890元;各项贷款余额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各类存款余额0.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人均储蓄2033元;2018年,哈吐气蒙古族乡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6个。
2011年,哈吐气蒙古族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15.1万亩,农业总产值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2%,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生产粮食3.2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绿豆、杂豆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0.3万头,年末存栏0.1万头;羊饲养量5万只;牛饲养量1万头,年末存栏0.6万头;家禽饲养量25万羽,生产肉类3320.8吨,畜牧业总产值1470万元,累计造林2.9万亩,林木覆盖率12.3%,大型农业机械500台;农民人均纯收入6500元。
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有商业网点32个,职工47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0万元,比上年增长8%。
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20人,专任教师2人;小学1所,在校生268人,专任教师7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5人,专任教师3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有各类科技人才2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人,经营管理人才15人,技能人才62人,农村实用人才159人。
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有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3个,藏书398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5人,创作完成的作品有《哈吐气蒙古族乡风情》《草原晨曲》。
2011年末,哈吐气蒙古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1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7张,专业卫生人员5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00人次,出院病人1500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0%;孕产妇死亡率为0。
2011年,哈吐气蒙古族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8户,人数406人,支出48.7万元,比上年增长8%,人均100元,比上年增长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8人,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5人,支出4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医疗救助8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56人次,共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长3%;农村临时救济800人次,支出29万元,比上年增长5%,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长11%,社会福利费5万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福利单位1个,床位236张,其中收养机构床位56张,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床位27张,收养27人。
哈吐气蒙古族乡有县乡(镇)级公路4条,总长42千米,2011年,哈吐气蒙古族乡客运汽车1辆、38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