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16:42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2023年12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中国漠河工作站揭牌仪式在会议中心举行。
2023年12月14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大兴安岭分会成立。
哈仲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纪律监察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仲裁庭所遇重大疑难问题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纪律委员会负责仲裁员的违纪违规处理工作。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是哈仲的常设机构,仲裁办下设立案部、审理部、监督管理部、调解中心、联络部、国际部、行政部七个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等服务。哈仲分别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市方正县设立分会,除本部调解中心外,还在省内汽车、交通、房地产、物业、金融、电气、物业等行业中设立了17个仲裁调解中心或仲裁工作站。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财产权益纠纷。
意思自治 灵活简便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将纠纷提交仲裁的自由;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可以选择开庭审理方式。
专家断案 一裁终局 仲裁员均为各专业领域的知名人士、权威专家,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能保证仲裁的质量和结果的公正。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保守秘密 保护商誉 仲裁不公开进行。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公开,也可以公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商业信誉。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国际上广泛承认与执行哈仲作出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的仲裁裁决,还可在《纽约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得到普遍承认与执行。
仲裁委员会受理民商事案件的前提,是有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同意将其争议自愿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协议示范条款如下: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签订合同时适用);
2、甲、乙双方因xx合同发生争议,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发生纠纷后适用)
完善保障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在受案程序上,哈仲建立了预约立案、开庭,异地开庭,财产保全及案件执行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便民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完善、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实施了结案文书的四级审核制度,有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以及出现瑕疵及纰漏。在案件质量上,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组建了首席仲裁员队伍,对于当事人争议较大、有较大社会影响及仲裁庭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为仲裁庭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有效保障结案质量;专门针对鉴定案件结案周期长、鉴定市场不规范等问题由案件监督部进行规范和管理;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了对仲裁员的考核工作。办案效率上,自2016年初开始全面运行新办公系统,在系统中设定了案件办理的时间节点,召开案件程序推进会议对超出办案时间节点的案件进行强力推进,并严格控制延期审理的审批,实现了仲裁案件的立案、审理、监督三者相分离,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自1996年组建,哈仲共化解民商事纠纷5000余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150余亿元。据国务院法制办统计,2016年,在全国250余家仲裁机构中,哈仲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已跃升至第35位和23位。
注重人才培养,强化队伍建设
哈仲现聘任了600余名仲裁员。仲裁员队伍覆盖了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等22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24个省市。仲裁员均为各专业领域内的知名教授、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律师、高级法官和在仲裁、经济管理等工作中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人士。仲裁办现有工作人员中60%以上具有法律硕士学位,其余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为当事人及仲裁庭提供优质专业的仲裁程序服务。
注重宣传推广,树立自身形象
近几年,哈仲加强媒体宣传,开通哈仲官方微信、微博的同时,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二十余家媒体建立联系。并与哈尔滨电视台联手打造普法专题栏目《仲裁视点》,每半个月播出一期,全面介绍仲裁法律制度。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发布信息20余万条,现有微信粉丝6万余人,三大微博粉丝40余万人,曾获得哈尔滨市市直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奖。
同时,积极参加哈尔滨国际车展、中俄博览会等各类大型活动,主动加强与企业联动,持续“六进”走访活动,拓宽仲裁法律服务领域。近年来,共走访了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数百家,宣传了仲裁法律制度的同时听取了各单位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繁荣法学研究,推动实践发展
为促进仲裁理论研究,自2014年起,每年哈仲都举办全国性的征文活动,截止2018年已经成功举办五期民商事优秀论文征集活动,共收到论文300余篇。哈仲还将征得的论文投给“中伦杯”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并多次获奖。同时,哈仲在2016年创建了每月一期的《哈尔滨仲裁》简报和每两月一期的《仲裁视点》刊物。每期均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发送,有效提升了仲裁法律制度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践行社会责任,弘扬公益精神
在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同时,哈仲一直积极践行自身的社会责任,组建了省内第一家互联网加远程法律服务工作站,累计向贫困地区捐赠爱心物资近3000件,爱心善款十余万元。每年积极组织慰问敬老院、公益植树等活动,种植树苗近6000棵,同时,哈仲积极参与各项义务普法宣传活动,义务讲解仲裁法律知识及解答法律问题上千次。2017年6月,哈仲开始举办《哈仲讲堂》公益讲座,向广大法律爱好者提供免费法律业务交流平台。
增强国际交流 提升仲裁影响力
为加强国际仲裁交流,提升中国仲裁影响力,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成立国际部,开展涉外仲裁交流,同时,招录精通英语、俄语、日语,又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并印制了中、英、俄、日、韩五国语言的仲裁规则。自2015年以来,先后与大韩商事仲裁院、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外贝加尔调解协会、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发展协会、俄罗斯工商会国际仲裁院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互相提供服务支持。2017年12月,开通中、英、俄、日、韩五种语言版本的“东北亚仲裁网”,为东北亚区域各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信息交换的网络平台。
副秘书长:关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