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6 16:03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四品一械”市场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和经营行为。
(三)承担辖区产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产品(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承担辖区“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药品零售经营、食品流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配合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四品一械”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化品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有机认证产品和无公害产品监管,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调查处理辖区市场价格投诉举报及相关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及辖区行业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配合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加油(气)站等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配合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行为。
(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信访办
2.食安办
3.消费者协会
4.个私协会
5.执法三队
6.执法二队
7.执法一队
8.专项办
9.信用办
10.消保、举报中心
11.餐饮监督管理科
12.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13.保化监督管理科
14.纪检监察室
15.党群办公室
16.人事教育科
17.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
18.食品酒类监督管理科
9.药械监督管理科
20.物价监督管理科
21.质量监督管理科
22.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
2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
24.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25.公平交易与网监科
26.市场主体登记科
27.法制科
28.办公室
党组书记、局长: 武亦俏
副局长、党组成员: 白大庚
副局长、党组成员: 矫孝先
副局长、党组成员: 闫冰
一级调研员: 丁润强
二级调研员: 周君
二级调研员: 张贵超
三级调研员: 刘洪岩
四级调研员: 刘佳东
个私协办公室主任: 王刚
消协办公室主任: 刘实
1.透笼市场监督管理所
2.榆树市场监督管理所
3.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4.新农市场监督管理所
5.新发市场监督管理所
6.群力市场监督管理所
7.买卖市场监督管理所
8.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9.康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10.建国市场监督管理所
11.顾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12.民生市场监督管理所
13.海宁市场监督管理所
14.爱建市场监督管理所
15.安国市场监督管理所
16.经纬市场监督管理所
17.大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18.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19.中央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20.兆麟市场监督管理所
2019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建市场监督管理所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优秀市场监管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