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4 19:19
哈瓦利吉派(Khawāridj )伊斯兰教早期派别之一。哈瓦利吉意为“出走者”,系指与担任第四任哈里发的阿里分裂而出走的一个派别。因其出走后以库法北部的哈鲁拉村为活动基地,又称哈鲁利亚派。
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伊本·阿凡被暗杀后,阿里·伊本·艾比·塔利卜被选任第四任哈里发,奥斯曼的侄子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不承认阿里的哈里发地位。
657年爆发了隋芬之战。穆阿维叶在面临失败的情况下提出真主裁决,即:以“《古兰经》裁判”的停战和谈的要求。当时阿里营垒内分为主战和主和两派。主战派占少数,大部分人主张媾和,阿里本人也倾向和解,遂接受穆阿维叶的要求,因此引起主战派的极端不满。当时约有12000人离开阿里的队伍出走,被称为哈瓦利吉派。阿布杜拉·本·瓦海布·拉西比为该派的第一任哈里发,宣布不承认阿里与穆阿维叶在伊斯兰社会中的领袖地位。
起初,阿里曾亲自去哈鲁拉村劝说哈瓦利吉派归队,未获成功。其后因哈瓦利吉派杀死支持阿里的麦达因总督和阿里的使者,从而导致658年的拿赫鲁宛之战。结果,哈瓦利吉派惨败,首领战死。但该派并不屈服,反而认为自己在离开阿里和穆阿维叶之后,已成为有正确信仰、有资格对穆斯林发挥领导作用的集团。他们企图清除所有可能成为哈里发的人,以便自己掌权。为了达到这一目的,661年派人暗杀了阿里,刺伤穆阿维叶。
在倭马亚王朝时期,举行过35次武装起义,曾一度控制过几个部落和城镇,势力最大时曾扩展到波斯、伊拉克、阿拉伯半岛的希贾兹和也门地区。最后都遭到倭马亚王朝军队的镇压。
在阿拔斯王朝初期,该派虽已失去武装斗争的能力,但他们反压迫和提倡平均主义思想,通过散居各地信徒的传播,对广大下层贫苦民众还颇有吸引力。866年该派领导巴士拉盐场奴隶武装起义,反对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统治。以后又有士兵、贝杜因人、自由农民参加,使这场武装起义先后持续达14年之久,但最后终于失败。
该派认为哈里发应由穆斯林公选,当选者不应只限于古莱什人,所有虔诚并熟知教义的穆斯林,不分民族和种族,甚至奴隶都有资格当选。哈里发应绝对服从安拉,否则就应被推翻,甚至被处死。他们既反对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的贵族专政,也反对只有穆罕默德及阿里的后裔才能当哈里发的主张。他们只承认艾卜·伯克尔和欧麦尔·伊本·哈塔卜两位哈里发的合法地位。他们主张在所有穆斯林中共同分配土地和战利品,故又称军事民主派。但他们又认为异己的穆斯林不能得救。因而,不但反对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的统治阶层,而且还反对不赞成该派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的穆斯林平民,认为除哈瓦利吉派外,所有的穆斯林都是叛教者。
他们把礼拜、斋戒、诚实、公正都看作信仰的组成部分。为了表明自己的信仰而加重苦行,不仅延长礼拜时间,而且虔诚叩头,直到额头溃烂成疮;念诵《古兰经》时,读到天园时就痛哭流涕,企望天园福泽降于自己;提到火狱,就喘息希嘘,表示恐惧。除此之外,他们还禁止一切娱乐,禁止哀悼死人,禁止与外人通婚和发生继承关系;并有禁止烟酒和剃须等清规戒律。
该派和栽德派、穆尔太齐赖派、穆尔吉埃派观点大体一致。他们认为,安拉是独一的,他无影无形,无方位。他们认为穆斯林绝对不能有犯罪行为,否则就是叛教者,将入火狱;认为《古兰经》是被造的,主张信守《古兰经》的原意,不能再对经文作解释。他们主张意志自由,认为人的行为决定于自己的意志,反对定命论。
该派内部在政治、军事活动中,经常产生分歧和矛盾,从而先后分化出许多支派,主要的有阿扎里加派、伯哈希叶派和纳吉德派等,有人认为,艾巴德派也是该派的一个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