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9 06:26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英语:The 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osta Rica,西班牙语:La Bandera Nacional de la República de Costa Rica),是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的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5∶3,旗面由自上而下的五道平行宽条相连组成,颜色自上而下依次是蓝、白、红、白、蓝,比例为1∶1∶2∶1∶1,旗面红色部分偏左处绘有哥斯达黎加国徽图案;官方用旗一般带有国徽图案,民间用旗一般不带有国徽图案。
哥斯达黎加自1821年宣布独立以来,国旗几经变动,1848年8月31日,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正式成立,当年由胡安娜·帕西菲卡·费尔南德斯·奥雷亚穆诺新设计的国旗正式问世,成为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的国家象征,关于这面旗帜,一说是受到同时期法国国旗的影响,借鉴法国国旗的颜色,在旗帜上增添了红色,另一说是在继承了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的基础上,添加了红色。此后的哥斯达黎加国旗在1848年国旗的基础上多次进行变动。
哥斯达黎加位于中美洲南部,东临大西洋加勒比海,西濒太平洋,其国名在西班牙语里意为“富饶的海岸”;原为印第安人居住地,后沦为西班牙殖民地,西班牙殖民帝国统治时期,哥斯达黎加归新西班牙总督辖区下属的危地马拉都督府管辖,是危地马拉都督府下属的五个殖民省之一,这一时期哥斯达黎加使用西班牙殖民当局所规定的旗帜。
1821年9月15日,哥斯达黎加等中美洲诸省通过了《中美洲独立宣言》。
1821年10月29日,哥斯达黎加脱离西班牙殖民统治,正式宣告独立,独立后,哥斯达黎加使用蓝、黄、蓝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国旗,不久后,哥斯达黎加同邻国一起并入墨西哥帝国(墨西哥第一帝国),这一时期,墨西哥帝国国旗成为哥斯达黎加使用的国旗。
1823年3月19日,墨西哥帝国解体,哥斯达黎加重获独立;同年5月10日,哥斯达黎加通过新的法律,得以使用自己的国旗,该旗帜底色为白色,旗面中央绘有红色的六角星图案。
1824年3月4日,哥斯达黎加正式加入中美洲联合省(同年11月22日改名为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加入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后,哥斯达黎加在使用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的同时,亦使用本国的旗帜,这一时期所使用的哥斯达黎加国旗,样式为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下方加上哥斯达黎加本国国徽,受到同时期阿根廷国旗的影响,并随着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的变化而变化。
1838年11月14日,哥斯达黎加宣布脱离中美洲联邦共和国,成为独立国家,史称“哥斯达黎加自由邦”,之后哥斯达黎加不再使用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
1840年,哥斯达黎加开始使用白、天蓝、白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国旗,并将国徽移至天蓝色横长方形中央,国徽中央有白色的八角星图案。
1842年,哥斯达黎加改用蓝、白、蓝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国旗,旗面中央绘有在1824年时确定的哥斯达黎加国徽,该旗帜受到了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的影响。
1848年8月31日,哥斯达黎加新宪法颁布实施,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正式成立,9月29日,哥斯达黎加政府颁布第147号法令,正式确立了新国旗,该旗帜为蓝、白、红、白、蓝五道平行宽条相连组成的三色旗,长宽比为3∶2,颜色比例为1∶1∶2∶1∶1,位于旗面中央的红色宽条上绘有同年确定的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徽,11月12日,这面旗帜在首都圣何塞的市长广场(今中央公园)由共和国开国总统何塞·马里亚·卡斯特罗·马德里斯首次升起。
1906年11月27日,哥斯达黎加政府颁布第18号法令,对国徽和国旗的样式进行了修改,新国旗与旧国旗相比,原有颜色和颜色比例不变,长宽比由3∶2变为5∶3,国徽的位置由原先的红色宽条中央移至偏左处,且国徽样式采用了新国徽。
1964年10月21日,哥斯达黎加政府对国徽样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国旗样式也随之进行了变更。
1998年5月5日,哥斯达黎加政府对国徽样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国旗样式也随之进行了变更,1998年版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沿用至今。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5∶3,旗面由自上而下的五道平行宽条相连组成,宽条的颜色依次是蓝、白、红、白、蓝,颜色比例为1∶1∶2∶1∶1,红色部分偏左处的白色椭圆形内绘有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徽图案;国徽呈盾形,图案中心是矗立在太平洋和加勒比海之间的三座喷发火山,三座火山将太平洋和大西洋分开,近景的加勒比海和山后的太平洋各有一艘飘扬国旗、扬帆行驶的商船,山后地平线旭日升起,盾徽上方的蓝色天空绘有呈弧形排列的七颗白色五角星,七颗星上方有一条白色飘带,飘带上用西班牙文写有“REPUBLICA DE COSTA RICA”(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的字样,白色飘带后有两条棕榈叶枝相交叉,盾徽外框为黄色,两边绘有咖啡豆,盾徽顶端的蓝色饰带上用西班牙文写有“AMERICA CENTRAL”(中美洲)的字样。通常政府等官方机构所使用的国旗绘有国徽图案,民间用旗一般使用不带有国徽图案的国旗;官方用旗和民间用旗的长宽比和颜色比例相同。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中,五道平行宽条代表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成立时的五个省,蓝色代表着天空和海洋,象征着机遇、理想主义和坚韧;白色象征着和平、纯洁、智慧和快乐;红色代表着为争取自由和独立所流出的鲜血,同时象征着热忱、大方和开放的态度。旗面上的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徽是哥斯达黎加国家主权和民族精神的象征。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境内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警察局、学校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需要全天悬挂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国家边境地带也需要悬挂国旗以表示领土主权,驻外机构亦需要全天悬挂国旗。国旗在全国哀悼日或国葬期间需要降半旗的,需要在特定场合降半旗并致以哀悼。在一些特定的公共节日,如国庆日(9月15日,《中美洲独立宣言》通过日期)等,公共和私人建筑上也需要悬挂国旗。
哥斯达黎加公民在经过悬挂国旗的场合时,需要向国旗表示敬意,每年的11月12日为哥斯达黎加的国旗日。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的图像可以用作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家奖项荣誉的要素或纹章基础,以及各种官方机构的旗帜、徽章及纹章标志等。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中,蓝、白色来自原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红色部分是1848年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成立时添加的,用于区别其他中美洲国家的国旗。国旗的设计灵感来源于法兰西共和国国旗,也表达了对法国大革命的崇尚。
哥斯达黎加国歌《庄严的祖国,您美丽的旗》(西班牙语:Noble patria, tu hermosa bandera),由曼努埃尔·马里亚·古铁雷斯(Manuel María Gutiérrez,1829年—1887年)在1852年谱曲,何塞·马里亚·塞莱东·布雷内斯(José María Zeledón Brenes,1877年—1949年)在1903年填词,这首歌曲表达了对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的称颂和赞美。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拥有专属的国旗歌,国旗歌由哥斯达黎加教师波菲里奥·布雷内斯·卡斯特罗(Porfirio Brenes Castro,1877年—1914年)作词,哥斯达黎加音乐家何塞·华金·巴尔加斯·卡尔沃(José Joaquín Vargas Calvo,1871年—1956年)在1929年为歌词谱曲,1933年,国旗歌作品首次出版发行。
2008年8月5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哥斯达黎加奥运代表团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运动员村举行升旗仪式,升旗手在奥运村升起哥斯达黎加国旗。
1821年9月15日,哥斯达黎加宣布独立,结束了西班牙的殖民历史。为了纪念国家主权独立,哥斯达黎加政府将每年的9月定为“国家月”,在国家月中,除了以国旗、国徽装饰各主要街道、场所外,家家户户也以不同的方式纪念独立日,如悬挂纸质迷你国旗,粘贴国徽、火炬等国家标志、象征物等。
胡安娜·帕西菲卡·费尔南德斯·奥雷亚穆诺(Juana Pacífica Fernández Oreamuno,1828年8月23日—1885年3月31日),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国旗设计者,是前哥斯达黎加第一夫人,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开国总统何塞·马里亚·卡斯特罗·马德里斯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