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更新时间:2024-09-15 23:34

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于1949年4月。截至2024年6月,全市供销系统有12个县级供销社,177个乡镇级基层社,各类经营网点2000多个,创办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4180个。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三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坚持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提高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3)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企业做好棉花、化肥、农药、食盐等国家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

(5)指导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市直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问题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信息反馈宣传、相关政策研究、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市社党组会议及理事会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劳资科:负责拟定市供销社内设机构“三定”方案草案并组织报批;负责市社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接收、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的工资及养老金、遗属生活费以及福利待遇的申报及审批工作;负责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的安置与优抚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社直单位用工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社直单位人员工资变动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报考、评聘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务科:负责市社财务会计、系统财务、部门财政预决算、融资、防范金融风险等;负责对集团、社直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定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理,负责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合作指导科:指导供销社系统工作;负责系统综合改革、经济运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系统综合统计、重要商品经营和储备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工作,指导系统产业整合、市场体系建设、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系统表彰、农民培训、评价考核等工作;负责系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科(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负责编制市社所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市社所属企业的改革发展;负责市社所属企业的经济运行的跟踪、出资企业及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改制,负责市社所属企业的新设、整合、撤销、业务开发等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资产的运营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投资和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论证、建设管理、运营跟踪和效益评估;负责招商引资和外联合作;负责市社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6)监事会办公室(法务风控科、审计科):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指导县(市、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指导所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负责对市社派出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资产、投资、项目、合作等重大事项的前期风险防控、中期监督检查和后期考核评估;负责市社的法律事务和普法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社团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协调、管理及涉法事务的统筹;指导系统和市社所属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组织直属单位对风险进行排查、评估、清收、处理等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7)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市社和直属单位的党、团工作;负责市社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统战、外事、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社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政审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8)老干部科:负责市社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双拥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9)工会:负责市社机关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韩 武: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张晓龙:党组成员、驻社纪检组长

张学农:三级调研员

李 军:三级调研员

张春伯:监事会主任

康继山: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马建华: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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