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7 10:12
唐山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市战略,努力为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二、统筹安排全市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规模,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
三、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地方高教、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代表市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四、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按权限范围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小学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五、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参与经、科、教统筹和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
六、规划并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
七、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监督检查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配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
八、领导和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九、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指导。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育党委的主要职责
领导直属学校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受市委委托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反邪教和普法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办理机关重要政务;负责办理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负责文秘、督办、新闻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教育政策和地方法规草案;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反邪教和普法教育工作。
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宏观管理工作。对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指导;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教师录用、聘任、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的管理、协调或指导;研究和拟定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以及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指导或承办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知识分子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承办来信,接待来访并组织查办信访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学校布局调整设置计划,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i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含人员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专款使用建议计划;负责直属院校财务监督和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核算教育成本,提出学校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负责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寒门学子 ”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规划;负责学校卫生教育、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等项工作。
代表市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督政、督学。负责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下级人民政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盲等工作的评估验收;受上级委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或对上级部署的重大工作进行督查并反馈有关情况;负责拟定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高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政策的落实工作。
史林友: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杨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调研员。分管学校基建服务中心、教学仪器站、电化教育馆。
周燕来: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处、小学教研室、中学教研室。
李连斌: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处(成人教研室)。
李小卫: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市教育考试院。
陈德茂: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张志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体育艺术与卫生工作处、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王静普: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分管教育督导与安全工作办公室。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