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4 14:42
唐朝铭,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 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9—1989.07 湘潭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9.07—1992.12 原县级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1992.12—1995.10 郴州地区公安处办公室科员;
1995.10—1997.11 郴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科员;
1997.11—1998.10 郴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副科级侦察员;
1998.10—1999.06 郴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9.06—2001.09 郴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干部警务科副科长;
2001.09—2002.11 郴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干部警务科科长;
2002.11—2004.08 郴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2004.08—2005.10 郴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纪委委员;
2005.10—2007.12 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
2007.12—2012.09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北湖分局政委、纪委书记;
2012.09—2016.02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矿业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其间:2012.11任命,高配副处级);
2016.02—2018.09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
2018.09—2019.09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警务技术三级主任;
2019.09—2021.02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1.02—2021.07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07—2021.10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候选人、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10—2021.11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11—2021.12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12—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高级警长。
负责政法、依法行政、信访、退役军人事务、消防、社会突发性事件处置、民爆物品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莫雄同志分管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主持北湖分局全面工作;联系宜章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