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00:41

唱,读chà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该字最古形体见于《说文新附》中的篆文。本义是依据一定的音律发声,后引申为歌曲、表演、称赞等意。

字源演变

“唱”,读“chàng”,它是形声字。它的最古形体是《说文新附》中的小篆,从口,昌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唱”。

“唱”之初文,唱是在昌上叠加口旁而成的綞益字。其本义指日方出时呼唤大家起身干事的叫声。该叫声大概多数有一定的调子,是歌唱的一个源头。由本义引申出领唱义。《说文》:“唱,导也。”桂馥义证:“或借倡字。《周礼·乐师》:‘遂倡之。’郑司农云:‘乐师主倡也。’”《荀子·乐论》:“唱和有应。”由领唱引申出倡导、歌唱等义。歌唱之“唱”经传多作“倡”,后两字分化,“倡”表倡导, “唱”表歌唱。

详细释义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卷二】【口】尺亮切

导也。从口昌声。

说文解字注

导也。郑风曰。唱予和女。

从口。昌声。尺亮切。十部。古多以倡字为之。

康熙字典

【丑集上】【口】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并尺亮切。音廠。《说文》:导也。《玉篇》:《礼记》曰:一唱而三欢。○按《乐记》今本作倡。

又《广韵》发歌也。《广韵》:亦作誯。《集韵》:亦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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