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17:29
唱麒麟,南通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曲艺类项目。
唱麒麟是早年从苏北里下河水乡深处的高(邮)宝(应)兴(化)地区,经由东台的“台南”一线辗转传流到海安的沙(岗)仇(湖)各乡各镇广大农村的一种演唱类曲艺活动项目。多在民俗节日期间,尤其是春节的祝节娱乐活动中进行。“麒麟”二字皆从“鹿”,但非动物中的“鹿”类,她和“龙”一样,也是古代先民想像中的一种图腾崇拜的“神兽”。相传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用来为 “无后”的善男信女担当“送子观音”的坐骑。演唱时,使用的道具是“麒麟”。其形是“狮身”、“鹿角”、“龙须”、“扇尾”、“虎足”,其面祥和友善,周身翡翠绒毛。“送子观音”怀抱一个男婴端坐其背上。两根竹木短棍支撑道具,表演者两手各执一棍,伴随胡琴、锣鼓的节奏频频颤动,另五人分别为琴师和锣鼓手。
新中国成立之初,这种演唱类曲艺表演活动项目在海安的里下河地区也就“无师自传”地代有传人,经过农业合作化及其以后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多次变化,特别是集体经济的主流阶段,和“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此类宣扬“多子多福”传统意识的文艺形式一度受到限制,逐渐形成“断层”,在广大农村极少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