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6 05:06
商部落首领王亥到有易氏部落交易时,被有易氏首领谋害。王亥之弟王恒继承首领之位,接受了有易氏的礼物,因此没有为兄长报仇。但王亥之子上甲微调查了父亲的死因,并借来军队向有易氏发起复仇之战,即伐有易之战。上甲微在战争中胜利后,夺取了商部落的首领之位,并导致了氏族制度的崩溃,商部落的国家形态形成。
战争的起因是当王亥代表氏族到有易氏的居地进行交换活动时,被“有易之君”谋害,并掠夺了他的财货。这就是文献所载“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原始时代的物物交换往往通过馈赠礼物的形式,同时伴有讲究的仪式和盛宴招待,馈赠和回报表面上是自愿的,实质上却是应尽的义务,“他们间的约束力或由个人间私下解决,或由公开的战争解决”。在掠夺财富成为正当职业的英雄时代,为了将这种交换纳入秩序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战争,贸易活动往往在一种人为“血缘关系”的保护下,如英属哥伦比亚的海达人,要在建立贸易地区,用丰厚的礼物结识一位酋长,建立“兄弟”关系,作为安全贸易保证人。所谓王亥“托于”有易、河伯,大体也是建立类似的关系。有易之地大约在今河北中部的易水流域,商人远离河北南部漳水中游的居地,带着大宗财货北上有易人那里进行交换,不能不考虑安全问题。然而,冲突还是发生了。在“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兴之?”的歌舞盛宴之后,大约是馈赠与回报没有达成彼此满意的协议,也可能是“有易之君”直接受贪欲的驱使,而“杀王亥,取仆牛”。
王亥被害后,并没有马上引起战争,因为这已是文明初曙的时代了,私有财产的建立和发展已动摇了氏族制度下传统的复仇观念,激起了新的欲望,这就是流血不再用血偿还,而代之以财富。当王恒继父兄之后,担任了首领之职就是这样做的。古人曾发出疑问:“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说王恒(取代了哥哥)继承父亲的遗业后,如何得到了朴牛(与有易重修旧好〕,又如何去谋求大国的公认,顺利归来。答案只有一个,王恒从有易氏那里索回朴牛并接受了血债赎金,因此和有易氏勾销了血债,重归于好。也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用财富和厚礼去大国谋求禄位。
从历史的发展看,用赎金抵偿血债是一个进步,它抑制和减弱了原始时代强烈的复仇欲,减少了残酷的血亲复仇战争。但是研究者也指出过“这个变革是最深刻的变革之一,它的活动地点是人的心灵,不是一下子并且也不是没有精神痛苦就完成了的。宗教,古代法律的保存者,半开化人的团结感和自尊心都反对用金钱抵偿血债”。在世界历史上,围绕赎金的斗争曾导致死亡和家族的毁灭。在商人的历史上也因此引发了剧烈冲突。尤其是因王亥之死取得了最大利益的是王恒,王亥之子上甲微却什么也没有得到,所以无论是传统的对血缘亲属的感情,还是现实的物质利益,都使上甲微不能接受对有易氏的和解。上甲微开始追查王亥的死因,发动了对有易之战,这就是文献记载中所见的“昏微遵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
上甲微抓住线索调查王亥死因,有易(即文中的“有狄”)不得安宁了。虽然王恒接受了与有易的和解,不可能派出军队向有易宣战,但王亥之子查明王亥死亡真相后,要求河伯履行作为安全贸易保证人的义务,出兵为王亥复仇。由于古代这种贸易活动对各方的约束力,河伯不能不派出军队,微借得这支力量,并带领愿意随自己出征的家族武装纵兵尘战,大获全胜。血亲复仇的战争是很残酷的,作为保证人的河伯历来与有易关系友善,虽不得不出兵,却在有易大败后,网开一面,悄悄放走逃生的有易之民,远遁他方,成为后来的摇民国。这就是文献所载的“河(伯)念有易,有易潜出……名曰摇民”。
伐有易之战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商人国家的建立。
上甲微在调查王亥死因和纵兵鏖战中表现了他的才干,复仇的胜利更提高了他的威望,使得因王恒接受赎金而引起的内部矛盾和冲突更加激烈,而且引起了权力之争。如屈原所说“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很可能是上甲微凭借自己的胜利和威望,破坏了领袖职位的继任必须经过议事会认可的古俗,僭取了领袖职位,取代了王恒。此后,王亥、王恒之子为夺权位进行了反复斗争,各用计谋,不厌其诈,最后是上甲微取得了胜利,而如何能保证他的统治世代相继,绵延持久呢。唯一的答案是从上甲微以后,领袖人物开始在王族中世代相继的制度已经确立,军事民主制度下首领职位传承须经议事会议选举或认可的民主形式已被废除,与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从此确立,这标志着国家已形成了。
商人国家的形成自上甲微开始,已得到出土文献的证明。甲骨文中,王亥之亥的写法往往在亥字上画一鸟形,这是商族的图腾,标志着他的时代血缘的纽带、氏族制度的外壳依然存在。王亥、王恒之“王”,还是军事民主制时代军事首长的称谓。微却不同了,他是第一个以日为名的先公,称上甲微,他还被称为“高祖上甲”,是大宗之首,祭典非常隆重,为上甲以前的先公和其后的一些先王所不能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