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4-11-01 09:53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是商丘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高速公路等城乡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七)承担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监管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等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交通运输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与调研。

(五)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拟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提供本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六)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

(七)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审查、建设管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八)公路科。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涉路事权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协调指导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流动治超和跨区域联合治超工作。

(九)运输管理科(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指导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旅客运输等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旅客运输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假日旅客运输工作,参与组织应急运输工作;协调涉及民航、铁路、水运等接驳运输及公共交通运输的相关工作;负责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参与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应急货物运输;按规定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十)场站物流和车辆技术管理科。负责与相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客货运场站、物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从业资格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客货运场站、物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从业资格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十二)航务海事科。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有关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科。拟订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智慧交通平台系统建设,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智能化发展;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四)铁路建设办公室综合科。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铁路建设政策,衔接中央、省重大铁路项目规划布局;研究提出我市铁路建设规划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铁路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市内既有铁路资产重组和新建铁路的资源整合问题;按照分工,协调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十五)机场建设办公室综合科。按照中央、省有关民航建设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民航建设总体方案及民航配套设施的建设方案;负责我市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机场重大项目实施;负责机场专用公路的建设管理及临空经济区规划编制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机构

商丘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设在商丘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协调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商丘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商丘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商丘市机场建设办公室设在商丘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机场建设项目推进以及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对接等工作。商丘市机场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商丘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现任领导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马登峰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杨无军

商丘市交战办主任:张杰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鲁万伟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任河亮、林士强、陆峰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郭金收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先宇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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