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4-14 13:48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中共商丘市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五)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银企信息共享融资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六)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九)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审批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相关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设立和调整市政府各部门办事大厅(窗口)的意见、建议。

(十二)负责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商丘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商丘政务大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数据共享。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新机制。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财务、党建、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组织拟订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等建设标准,以及大数据归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等技术规范与标准;拟订市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负责市政府信息化系统资源整合与建设项目审核工作。

(三)电子政务科。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负责全市政务外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建设管理;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发展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负责市级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银企信息共享融资服务平台等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与管理市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等工作。

(四)政务服务环境科。统筹推进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以及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电子监察工作。

(五)职能转变协调科(审批改革科)。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协调、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牵头推动全市权责清单编制和规范,承担市级并指导县(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六)数据资源科。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市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热线管理科。拟订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督办、转办、解决市民咨询、投诉、举报等诉求;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县级12345热线平台及其他热线平台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李志峰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赵洪乾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2021年6月25日,商丘市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党支部(该服务热线隶属于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设管理)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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