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2 12:30
商丘市旅游局是主管商丘市旅游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织机构,位于商丘市府前路一号,下设4个职能科、4个二级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品开发;研究并拟定全市国内旅游发展的战略措施,培育和完善全市国内旅游市场;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3、协助是发展计划部门审核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4、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涉外汽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
5、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和台湾地区旅游、特种旅游事务;负责本市旅游涉外事务,管理旅游签证;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监督、检查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
7、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室
规划建设科
监督管理科
市场开发科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市旅游监察支队
市旅游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