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5 23:12
商丘市统计局是商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工业科、教育科、投资科、能源科、社会人口科、法规科、财贸科、办公室、综合科等机构。
商丘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基本任务是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统计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统计法体、法规的实施;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价格政策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及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审查、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按照全国、全省统一布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局长:赵海生
总统计师:刘青松(副处级)
总经济师:马香丽(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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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农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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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统计局城调队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6日,拟被评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