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4 03:51
商品短缺是商品在进、存环节中发生的实收数小于应收数,或实存数小于帐存数的短缺。在查明原因前,先在“待处理损失”帐户中核算。查明原因后,分清责任,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处理。
在进货过程中,实收数小于应收数的商品短缺,若属运输途中自然损耗,由购货方负担,作商品流通费处理,属供货方少发,应要求供货方补发或退回货款属责任事故,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索赔。在储存过程中,盘存数少于帐存数的商品短缺,若属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作商品流通费处理,属于收发货差错形成商品串号,应进行帐目调整; 属于责任事故,应要求有关人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