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21:02
商河盐业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是商河县境内唯一合法盐业批发企业,主要负责商河县区域内的食盐、工业盐的购销等,。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中队。
张钰:商河县盐务局局长、商河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重点抓好公司的财务、人事工作。
苏桂清: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工会、安全保卫、后勤、计划生育、党团组织建设学习等工作。
李德胜: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盐政稽查、案件处理、档案管理工作。
张恒军: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盐的计划管理、业务经营、办公室、车辆管理、基建等工作。
刘玉华: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相关领导负责财务工作和盐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