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22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5月。其前身系1948年5月成立的司法科,当时的司法科负责全旗的审判工作职能。原建址于锦山镇爱民胡同。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锦南大街西段北侧,樱桃沟河西侧。内设机构为20个,其中机关内设机构15个,基层人民法庭5个。全院有人员10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5%,其中硕士4人,本科学历的84人。喀喇沁旗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5月。其前身系1948年5月成立的司法科,当时的司法科负责全旗的审判工作职能。原建址于锦山镇爱民胡同。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锦南大街西段北侧,樱桃沟河西侧。内设机构为20个,其中机关内设机构15个,基层人民法庭5个。全院有人员10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5%,其中硕士4人,本科学历的84人。喀喇沁旗法院开通了政法机关局域网,开通了与上级法院的会议视频,安装使用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五个基层法庭均达到花园法庭的目标,配备了标准化办公设施。实现了网上结案和网络办公。喀喇沁旗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
机关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监察科、研究室、审判管理工作办公室、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法警大队。下设5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为王爷府法庭、小牛群法庭、牛家营子法庭、楼子店法庭、乃林法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个。
近年来,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始终以服务一流、作风一流、业务一流、工作一流为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法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尽全力做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服务和保障工作。2012年喀喇沁旗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91件,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86 件,2014年截止目前,已经受理各类案件6378件,在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办案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仍以每年70﹪左右的调撤率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服务室,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大力推行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建设,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三是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立案时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实行诉前调解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五是扩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观摩庭审,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增强与社会的司法互动。
因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喀旗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3个次,个人二等功2人次,集体三等功8个次,个人三等功13人次,“市级办案能手”7人。“市级先进个人”8人,“自治区系统先进个人”3人、“自治区系统优秀法官”1人,“自治区系统办案标兵”3人,“自治区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后涌现出“全市办案能手”“全区优秀法官”“全区办案标兵”“全国办案标兵”李秉军,“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法警队,“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郭英杰,“自治区高院标准化立案大庭”立案庭。喀喇沁旗法院被中共赤峰市委员会与赤峰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评为“园林式单位”;被中华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