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4 21:00
喀麦隆国旗采用于1975年5月20日,是一面三色旗。由绿、红、黄三直条组成,中有一黄星,星的尺寸没有明确规定,故有所不同,但一定在中央。
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从左至右由绿、红、黄三个平行相等的竖长方形组成,红色部分中间有一颗黄色五角星。绿色象征南部赤道雨林的热带植物,还象征人民对幸福未来的希望;黄色象征北部草原和矿产资源,也象征给人民带来幸福的太阳光辉;红色象征联合统一的力量。五角星象征国家的统一。
最初的旗帜由1957年10月26日的46号法律规定,只有三色;1960年2月21日的新宪法确认之。
1961年至1975年的旗帜颜色相同,但中央无星,而是左上角有两颗金色星(相对旗上的黄色条带颜色更深)。这面旗采纳于英属南喀麦隆并入喀麦隆国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