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6 09:50
宋哲宗元符元年(公元1098年)分长沙县5乡及湘潭县2乡建善化县,历经宋元,至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并入长沙县。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又复设善化县。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裁善化县并入长沙县。1933年划长沙县城区设长沙市。
“善化别名靳江”,“至得名之义,总取衷于守令‘倡化邑人’‘彬彬向善’云”。意思是说,善化的别名叫靳江,现名称是某个守令从“倡化邑人,彬彬向善”中择取两个字而成。此外由于岳麓山属善化县管辖,岳麓书院名气又很大,总的来说,“善化”之名就是因为书院之盛,取意于“彬彬向善,倡化邑人”。
长沙、善化两县分立时,将省城内地段各分一半。由当时大西门进城,经永丰街、皇仓街、万寿街、万福街、息机园、石乐私巷,出东长街,入大官园,至落星田,抵浏阳门以下小吴门以上,南属善化县,北属长沙县。即长沙市五一路以南为旧善化县所辖,五一路以北为旧长沙县所辖。
长沙城外,也基本上依今长沙市五一路的走向,分别向东、西延伸,南属善化县,北属长沙县。就今长沙县的地域而论,暮云、跳马、黄兴、干杉、江背等镇和黄花镇的谷塘,为长、善分治时的善化县地域。今长沙市区南部的黎托、洞井、大托以及河西的坪塘镇、白箬铺镇等也都曾在古善化境内。
善化县与长沙县同在一座城池,共享长沙之名。这种同城而治的行政管理现象,在明清两代被称作“附郭”。郭者,城池也,具体到善化县与长沙县,“郭”就是长沙府城,两县依附长沙府城“办公”、“治理”,但职权上并无特殊,仍隶属长沙府。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长沙城(今长沙市区)既是湖南省治,又是长沙府(潭州府)治,还是长沙县、善化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