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4 23:06
嗔心所,佛学术语,嗔又作嗔恚、嗔怒,为三毒之一,十烦恼之一,系指对有情怨恨之精神作用。嗔心所,为心所有法的根本烦恼之一。
《成唯识论》曰:“云何为嗔,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谓嗔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苦即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苦具是造成三苦之因。嗔是对三苦及造成三苦之因生恚恨心,能令身心恼热,对家人眷属,一切众生,轻则诟骂,重则损害他命,甚至于伐城伐国,喋血千里,莫不由嗔心而起。
嗔恚心由我执而起,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凡是违逆我意者,我即拂然不悦,进而忿恨恼怒,暴跳如雷。语云:宁起贪见如须弥山,无起嗔恚如芥子许。因为贪中含有爱(贪染之爱),而嗔中含著破坏的成分。见《成唯识论》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