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17:41
嗣父,是指已婚男性到了一定年龄仍没有亲生儿子则应从同姓血缘近亲中过继他人之子为己子,成为嗣子,立嗣之父称为嗣父。
到了一定年龄仍没有亲生儿子,而从同姓血缘近亲中过继他人之子为己子成为嗣子的已婚男性,立嗣之父称为嗣父。
有子家庭收养嗣子,在传统国家法律当中是得不到承认的。唐宋户令规定:“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明清律例规定:“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近代学者徐朝阳解释道:“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换言之,即非无子者,不得为嗣父,此大原则也。……若夫先已有子,更以他人之子为子,亦为古今所不许。”
刘曰彦,赋性淳笃。出嗣季父刘体敬,如事生父。嗣父殁,嗣母多病。(《续修醴泉县志稿卷七·人物志一 ·孝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