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02-24 22:38

嘉峪关市公安局是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定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工作,防范、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包括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及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负责全市巡逻、治安、交通、消防、经保、警卫、预审、看守、人口、出入境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荣誉

2022年4月,嘉峪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二大队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拟表彰候选对象公示名单。

2022年5月25日,嘉峪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二大队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职能

2003年,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机遇,围绕全市经济社会超常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九个坚持、九个推进”的业务工作思路和“五个坚持、五个推进”的队伍建设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的总目标。

工作成绩

年内累计接报警11069起,其中立刑事案件630起,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550起。破获刑事案件381起,破案率为60.48%。刑事立案同比减少54起,下降7.89%。另破获年前案件41起,外省区市案件16起,破案绝对数同比增加14起,上升3.8%。查处治安案件1075起,查处率为69.35%,查处治安案件绝对数同比增加114起,上升11.86%。

累计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成员2035名,其中刑事拘留254名,逮捕193名,取保候审99名,治安拘留247名,治安罚款1239名,治安警告75名,劳动教养53名(其中劳教复吸人员42名),少年收容教养3名,强制戒毒78名。缴获毒品海洛因402克,收缴炸药127.88千克,剧毒物品4千克,雷管1361枚,导火线2米,非法枪支13支,子弹195发,淫秽光盘67盘,管制刀具17件,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10.61万元。

截至12月20日,当年累计发生交通事故274起。其中特大事故2起,重大事故33起,一般事故187起,轻微事故52起,死亡48人,伤242人,造成经济损失132.21万元。同比,交通事故减少60起,死亡增加25人,伤减少48人,经济损失增加39.15万元。

截至12月20日,当年累计发生火灾事故123起,死亡1人,伤19人,造成经济损失73.75万元。同比,火灾事故增加61起,死亡减少2人,伤增加15人,经济损失增加29万元。

现任领导

局长:郑英

地理位置

地址:体育大道与五一南路交叉处向西5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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