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

更新时间:2022-03-07 20:01

四分,指分为四份;向四方散开等。语出《左传·昭公五年》:“四分公室, 季氏择二。”

词语解释

1.分为四份。

2.向四方散开。 汉 焦赣 《易林·豫之观》:“十里望烟,散涣四分;形容灭亡,终不见君。”

3.指四分历。《后汉书·律历志中》:“今改行《四分》,以遵於 尧 ,以顺 孔圣 奉天之文。”《清史稿·时宪志一》:“ 梅文鼎 研精天算,由《授时》以溯《三统》、《四分》以来诸家之术。”

指佛教法相宗(唯识宗)的“四分”说,即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 清 龚自珍 《最录八识规矩颂》:“师复念法相宗大纲在八识,大纬在四分,乃制此颂一十二章,分四大支。”

佛教概念

词语简介

四分,唯识学用语。四分是唯识家为阐明诸识作用的各方面,根据唯识义理来区分的。四分是︰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

唯识家说一切有为无为法(即宇宙万有)皆非离识别有自性。识的意义是了别,也就是认识,所了别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叫作境(或事物);能了别山河大地等境的作用,叫作识或者心。能了别和所了别皆不离识,所以说是唯识。

八识所起了别对境的作用时,其自体必定起四种差别,叫它作四分。

相分

「相」的意义是相状,就是境界的相状(也就是外界的事物映现在认识主观之前的相状),例如眼识缘取色境有显色、形色等相状,耳识缘取声境有合意、不合意等相状,鼻识缘取香境有香、臭等相状,舌识缘取味境有甘、辛等相状,身识缘取触境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取法境从而有色、心等相状,第七识缘取第八见分带我、法的相状,第八识缘取种子、五根、器界也各带其相状。

瑜伽行派将相分分为三类,称为三类境,这三类境是八识所变的,具体指:性境:有体性的种子所生的境,如前五识所攀缘的色、声、香、味触五境。独影境:由于主观颠倒认识而生起的境,有有质独影和无质独影。带质境:缘于有实体的性境,但由于被妄情所支配,所呈现的影像不是性境的本质,兼有性境的本质和主观妄情。

见分

「见」是照知,是说对于境相识知分别的功能,例如眼识别色、耳识别声、鼻识别香,八识见分各识对所缘境,能够各别照事明白,所以把它叫作见。

自证分

「证」是证知,所谓「自」,指前见分,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体即第三分,非他物,所以叫作自;此第三分,更证知前见分的作用,所以叫作自证分。例如自知见色闻声等,即证知见分所已经分别者的作用。

证自证分

「自证」指前自证分,更确证前自证分的作用叫作证自证分,即是从自证分更起能缘的作用返照前自证分。但证知这个证自证分的作用,仍是自证分,所以第三第四两分,互为能缘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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