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03:32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简称《四分律含注戒本》、《含注戒本》。律学著述。
唐贞观八年(634)道宣撰。初撰为一卷,永徽二年(651)重修后作二卷,今本作三卷。系后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戒本》的注释书。道宣自序称,《四分戒本》卷首偈文为“广”“略”二教之通序,其后为二教大宗,又各分三分,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广教正宗分”指八篇,共二百五十戒之文;“略教正宗分”指过去七佛所说之戒文。注释书有:道宣自撰的《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宋道言的《释四分戒本序》一卷。本书及《戒本疏》后由唐鉴真传至日本。
现存宋刻本,并见载于日本《续藏经》及《大正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