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1 14:24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注册资金为5 亿元。公司为国家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 2002 年获得 ISO2000 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现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公司现有职工 8000 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000 余人 ( 中高级技术人员 1500 多名 ) ,现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4000 多台 ( 套 ) ,总资产 60 亿元,年产值 70 亿元左右。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成立的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3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四川交通系统首家 A 股上市公司。
公司前身是原四川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及其直属公司,始建于 50 年代初。
2024年10月21日,据金融界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桥梁结构健康监测与预警系统”的专利,公开号CN 118758377 A,申请日期为2024年9月。
公司坚持“立足四川、服务全国、跻身世界、开拓发展”的经营方针, 40 多年来,共修建公路 1 万余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 4000 余公里,大型桥梁 500 多座,以及隧道、机场、码头、水坝、市政工程等,以“优质高效、信守合同”赢得了业界的良好赞誉。近年来,公司承建了成都至重庆、成都至绵阳、绵阳至广元、成都至南充、成都至雅安、成都至乐山、内江至宜宾、隆昌至泸州、涪陵至长寿、达州至重庆和湖南湘耒、临长、潭邵,湖北武汉绕城线,浙江甬台,陕西榆林,甘肃 巉 柳, 广西南友 等高速公路,以及涪陵长江大桥、万县长江大桥、湖北郧阳汉江大桥、湖北宜昌长江大桥、湖北鄂黄长江大桥、泸州长江二桥、重庆巫山长江大桥、湖北巴东长江大桥、广东中山横门大桥、浙江深门跨海大桥、宜宾长江大桥和浙江舟山西堠门跨海大桥等项目,工程优良率达 95% 以上。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刘小波
公司自1979年开展对外承包以来,先后承担工程 110 多个,合同总金额三亿多美元。 93 年获外经贸授予的对外经营权。在建工程主要分布于厄立特里亚、坦桑尼亚等国,年产值 2000 多万美元。多次获得“四川省外经合作工作一等奖”。
公司在高速公路路面及特大型桥梁施工方面有较强实力,桥梁工程的多项施工技术处于国内或世界先进水平,并多次荣获国家及部、省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和优质工程奖。如万县长江大桥为世界第一大跨径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和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程、陕西榆晋高速公路项目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宜宾中坝金沙江大桥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四川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泸州长江大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涪陵乌江大桥为亚洲第一大跨径的无平衡重转体施工拱桥,获交通部优质工程二等奖;武隆乌江大桥获交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宜宾马鸣溪金沙江大桥获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奖;巫山长江公路大桥、巴东长江公路大桥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涪陵长江公路大桥、成乐高速公路 F1 合同段工程、成雅高速公路 CQ0 合同段工程、绵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等 10 多项工程获“天府杯”金奖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9月25日,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入选“2021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排名第343位。
2021年12月29日,入选“2021四川企业100强”名单。
2022年1月,入选2021年度四川省100户大企业大集团名单。
2022年3月,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河东长江大桥项目经理部被评为2021年泸州市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2022年4月,被授予“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河北省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9月,入选“202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排名第293位。
2024年1月,第二十届第二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布,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建的宁波梅山春晓大桥(梅山红桥)工程入选。
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注重将企业人事管理转变为人才资源开发,将人才资源管理转变为经营人才资本,培养、引进人才重在使用,建立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并举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在培训、奖励、人力资本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支持技术、管理人才出国深造,每年向交通系统输送多名技术、管理人才。
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发生后,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灾害中涉嫌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127名中共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四川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2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中林,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平,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JN1项目经理部常务副经理刘进等12人涉嫌谎报安全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中10名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