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14:28
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管理、对内对外宣传和大学文化建设等工作。
1.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跟踪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与动向,汇编相关材料供领导参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理论研究课题,组织理论研讨;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担任校党委中心组秘书工作。拟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并指导学院、机关和业务实体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
3.根据学校党委意见,拟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
4.根据学校的要求,负责起草与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等,对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检查。
5.承担学校对内对外新闻宣传报道。负责与中央、省、市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抓好学校教育电视台、校报、新闻网、宣传栏等舆论宣传阵地建设;编印学校各类对外宣传品;联系校内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建设宣传联络员队伍;研究新闻传播规律,提高新闻宣传水平。
6.负责学校新闻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落实等工作,组织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对外新闻发布活动。
7.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学校英文网站首页有关要闻的编译、审定及发布更新工作。
8.对学校社科、图书、出版、网络等单位进行政治上的指导,参与这些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组织申报和定期检查学校公开出版的各种刊物,审阅学校出版社和社科研究重大选题。负责对校外人员来校作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审批工作。
9.承担舆情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组织校内舆情工作队伍,收集和分析舆情;开展各类思想情况调研活动。
10.牵头组织大学文化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研究、推进大学精神弘扬和大学文化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综合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负责校内教职工中群众社团组织的管理与报批,指导其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12.负责学校机关部处、教学科研单位的党报订阅工作。
13.负责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对全校学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行指导和组织协调,开展学术研讨和队伍培训。
14.受四川省教育工委委托,负责《思想理论教育研究》编辑部的日常工作。
15.健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科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2.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告、通知、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件。
3.负责宣传部和新闻中心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公开工作。
5.做好学校党报党刊订阅的有关工作。
6.负责部门办公经费管理以及宣传器材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会务安排、防火、治安、卫生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部门离退休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工会组长做好工会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理论教育科职责
1.负责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草拟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检查考核学院、机关和业务实体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
2.负责学校教职工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拟定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全校教职工理论学习的安排;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有关调研。
3.负责学校意识形态管理的有关工作,包括意识形态管理相关文件的起草;学校出版物和社科研究重大选题审查;校外人员来校作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审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校内各单位、各学院网页内容的监管等。
4.负责中宣部舆情直报点工作,定期报送舆情,搞好学校舆情信息专兼职队伍建设,组织进行舆情专题研究。
5.负责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6.负责学校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做好有关思想理论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8.负责做好由四川省教育工委主管、四川大学主办的《思想理论教育研究》编辑部的日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科职责
1.草拟宣传工作计划,负责新闻报道的整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校内新闻采访报道,包括学校重大活动的动态新闻报道、学校中心工作及重点热点题材的深度报道、校园新闻报道的摄影工作等,做好与校报、教育电视台等校内媒体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对外媒体宣传报道,包括校外媒体的联系沟通、采访接待、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特邀专访活动等各类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学校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学校对外广告的发布宣传等。
4.负责学校对外媒体宣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各学院(部、处)对外媒体宣传计划和方案的审批、对外媒体宣传稿件的审核、对外广告发布的审查、对外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等。
5.负责宣传部主管的校园橱窗、宣传栏建设与管理,负责新闻报道的总结和舆情走势的分析。
6.做好有关重要文稿、对外媒体宣传成果、新闻图片等宣传资料的收集及汇总归档工作,定期编发《媒体看川大》。
7.负责学校宣传联络员队伍和学生通讯社的建设和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职责
1.负责四川大学网站主页“校园新闻”、“专题专栏”、“学术看板”和四川大学新闻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2.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英文网站首页有关要闻的编译及发布更新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追求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4.负责对各单位、各学院二级域名的审查、管理,与有关部门配合抓好对校内各单位、各学院网页内容的监管工作。
5.承担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同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并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6.负责校内横幅、海报、展板等宣传品的审查,以及各单位橱窗宣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比。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校报编辑部职责
1.负责《四川大学报》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
2.对学校重大新闻事件做深度报道,宣传学校重大方针政策、教学科研及各项事业改革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举措与成就、师生员工中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协助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配合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有关重要工作的专题报道。
4.抓好校报通讯员队伍建设,为学生提供实习平台。
5.负责校报数字化建设和校报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教育电视台职责
1.负责校园新闻的采访摄录、稿件编审、后期制作及播放等工作。
2.配合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有关重要工作的专题报道,根据工作需要制作电视专题片。
3.协助校外电视媒体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教育电视台网站的节目上传、更新和维护工作。
5.负责《媒体看川大》视频新闻的收集归档工作,做好学校重要视频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6.负责与艺术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共建的实习基地建设,对学生记者和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学生提供实习平台。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党委宣传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度”规范细则:
为规范党委宣传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校、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中第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党委宣传部实际,在已有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宣传部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1.第一个接待到我部办事、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办事人员询问的宣传部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应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各岗位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4.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转交责任人或科室负责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1.外来人员来我部办事,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政策法规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备;
2.承办人原则上应立即处理(除公休日、节假日外)所承办的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告知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
3.对不能办理的事项须说明原因,取得理解,杜绝办事拖拉、消极懈怠的现象;
4.承办人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请假等方式告知部门主管领导或科室分管负责人。
三、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是指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作出的许诺。
1.秉公用权,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简公文、会议和事务性活动;
2.向学校和社会提供的重要服务,应提供具体详细的可行性方案或情况说明资料;对内对外宣传和新闻服务适时准确,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学校整体利益;
3.平时工作中有意识地广泛收集与宣传部工作有关的各项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为服务提供充分的资讯贮备;
4.充分利用校务公开栏、网络、橱窗、校报、电视等,向师生职工公开我部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提高工作透明度,诚恳虚心接受监督。
校报编辑部工作制度
《四川大学报》是学校的党政机关报,是学校重要的宣传思想舆论阵地,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交流校内信息的主要传播媒体。为了更好的促进、规范校报的工作和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予以保证。
一、 校报人员工作准则
总的要求是校报工作者必须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党对新闻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报育人”的方针,积极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学校的深化改革、跨越发展和保持稳定,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
2.加强理论、政策、时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
3.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在新闻宣传上不断开拓创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4.遵守党和国家以及新闻宣传、出版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以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热情接待来访,客观公正采写新闻,对待来稿,不以稿谋私,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5.加强同读者、作者的联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校报工作。
二、校报出版审定制度
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宣传报道,并根据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2.每期召开编前会,讨论本期报道重点,分配重点组稿和采写任务,提出发稿要求。同时各版编辑交流组稿情况,避免重复和遗漏。
3.各版责任编辑把好本版内容关,有拿不准的问题请示编辑部主任或总编辑,编辑部主任或总编辑有问题请示主管书记。
4.排版清样,请主管书记审核签字后方可付印。
三、报刊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健全图书资料保管登记借阅制,整理兄弟院校交换校报,提供有用信息资料。
2.做好未采用稿和采写资料保存工作(一年),以备查考。
3.校报每期编辑采用的稿件和主管书记签字的终审样按期装袋存档。
4.校报按年度装订合订本存阅,并送学校档案馆存档和图书馆供读者阅览。校内单位和个人借阅校报图书资料及合订本实行借阅登记制。
5.建立校报学生记者通讯社、个人及其表彰会的档案。
四、总结考评制度
1.通过编前会等形式,经常进行阶段的总结和交流。
2.每年开展2~4次评报工作。
3.积极参加四川省高校校报研究会,中国高校校报协会、中国记协各级的好新闻、好论文评选和校报展览。
4.认真进行本部门和个人的年终总结,做好年终述评;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
5.每年举行一次有代表性的读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不断提高校报质量。
四川大学教育电视台工作制度
一、设备管理与维护制度
1.电视台全部设备及器材均为国有资产,受学校委托电视台拥有管理、调度、使用监督的权力和职责。
2.各类设备及器材均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须征得保管人的同意,遇有特殊情况,须经电视台领导批准方可动用。
3.保管人不得私自出借、互换或拆御设备。保管人对设备要定期清洁、养护、检修并做好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
4.摄录像系统、编辑系统、电视节目收转系统等属贵重设备,确定专人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5.使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应立即停机、断电并迅速报告,由台领导指定专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好情况记录,属违章操作或人为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新到设备开机前必须熟读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否则不可使用,验收设备的技术人员有责任向使用人员介绍新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7.设备如需改装,必须事先提出理由和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的维修与报废等事项依学校规定办理,并做好记录。
8、私人不得借用电视台的设备、仪器,必须服从台内的统一调度使用。 九、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与保卫制度,注意防火、防盗,设备发生偷盗或丢失情况时,应立即报领导及保卫处,并保护好现场,延误或隐瞒不报,追究保管人直接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要结合电视传媒工作,学习相关的技术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了解其它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结合工作进行相应的电视传媒的策划宣传,做到一专多能。
2.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工种安排相应的技术学习,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电视台的具体情况,每周保证半天的业务学习时间。
3.积极参加各种学术团体、学术交流会、学习班、短训班、展览会等活动,以开扩眼界和知识范围,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
4.不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以达到所有人员符合本职工作的文化水平。
5.凡由统一安排参加的定向和专业性短训班、培训、进修人员,经考试合格,学费由电视台培训费中报销,否则不报销,费用自理。
三、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影像档案,保存原始镜头资料,资料帐目(包括其它器材物资)要清楚,无差错。
2.明确专人负责,预算费用。
3.所有自制节目均复制成DVCAM或带存档,分类管理。
4.有价值录像镜头,由责任编辑确定,复制成DVCPRO带后,做好记录保存待用。
5.及时将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按顺序上架,做到取用方便、迅速。
6.资料库严禁火种或强磁场物品入内,库内恒温防湿。
四、节目审查制度
1.电视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电视传媒正确的舆论导向,绝不允许保留、复制、播放内容反动、黄色、淫秽的录像带,若有违反者,按党纪、国法查处。
2.电视台自制新闻、专题节目由学校确定宣传方针,制定宣传要点,把握宣传导向,电视台台长和责任编辑负责审查内容,节目符合播出要求后,需填写节目按排表和播放单备查。
3.外单位提供的、租借来的或其它渠道引进的录像资料在播放前必须先进行审片、审片工作由电视台策划室或台长室负责,双层把关,经审查通过后方能播出。
4.文艺录像带的搜集引进要严格把关,注意引进资料的政治思想性、艺术性和技术质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杜绝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和黄色淫秽等坏片子的引进。
5.非电视台人员和与审片无关人员谢绝进入播放室观片和审片。
五、文明卫生和考核评比制度
1.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应经常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清洁整齐,并注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2.坚持每天进行工作区的卫生清扫擦试。
3.电视台工作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工作台及设备上严禁摆放盛有液体的容器及其他杂物。
4.工作室内设备、仪器、工具应保持清洁、整齐,工作台面无尘土污迹,设备用后要立即就位,并加盖布置。
5.进入演播室、播放室等工作区要清洁鞋底或换穿工作鞋。
6.要定期进行彻底清扫,处理死角,设备除尘等。
7.电视台是对内外宣传报道的一个窗口,在与外界和其它人员接触时,要保持自身精神文明的形象,做到语言美、行为美。
8.核评比可参照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业务总结评比方法执行。
一、联系洽谈综合事务。
请联系宣传部综合科办理。如需发送电子版工作函件和材料,可发送到邮箱。
二、申请报道、摄影、录像。
请提交有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或申请材料,联系宣传部宣传科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三、申请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第一步:校内各单位(团体、组织)若需申办活动,事先向所属主管(或指导)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活动申请(含活动计划书)。
第二步:在等到所属主管(或指导)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在宣传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三部: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四部:备齐与活动有关的各方面材料,根据申办活动实际所涉及方面,提交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各协管部门依次审核。
第五步:最后提交校党委宣传部复核,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四、申请在校内悬挂横幅、布置海报展板等宣传品。
第一步:宣传部网站下载《四川大学表语横幅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填写。
第二步: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宣传部宣传科审核。
第四部:宣传部领导签字。
第五步:宣传部综合科盖章,并交一份审批表给宣传部宣传科。
第六步:根据规定制作和悬挂设置,并在到期后及时收回。
五、校外新闻单位等各类媒体人员进校采访、拍摄。
校外媒体人员带上记者证、采访证、单位介绍信或工作函件及有关材料(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联系宣传部宣传科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六、校外人员进校开展有关讲座、报告的申请。
相关邀请单位提交有本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或申请材料,到宣传部宣传科、思想理论教育科审核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七、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及新闻中心网站发布新闻。
提交有本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发布内容,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或发送到邮箱),联系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审核,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八、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学术看板”栏目上发布学术活动信息。
第一步:宣传部网站下载《四川大学学术看板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备齐相关资料、证明。
第二步: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到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审核,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第四部:宣传部领导签字,综合科盖章。
第五步: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留存审批备案,并发布内容。
九、校园网二级域名申请。
第一步:申请单位书面提供合理充分的申请理由和域名所指向网站的详细内容,并填写好《四川大学域名注册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到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审核。
第四步:宣传部领导签字,综合科盖章。
第五步: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留存一份申请表。
十、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
全校教职工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计划、内容由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负责提前在宣传部追求网“理论学习”专栏中挂出。思想政治学习有关事宜,请联系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
十一、学校出版社出版物及各类公开出版刊物、社科研究重大选题的审批。
提交出版物及选题内容,以及有相关主管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及有关材料,到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审核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十二、校内教职工中群众社团组织的管理与报批。
提交有相关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申请材料,到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审核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十三、投诉和建议。
师生员工如对宣传部或部门工作人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宣传部服务监督电话或邮箱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