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保密局

更新时间:2023-12-07 19:15

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属于法定行政机关;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6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5项。

行政执法项目

1、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6条

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国保〔1994〕17号,1994年12月8日)第五条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3号,2004年8月2日)附件:保留的涉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00项)第100项

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总装备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2〕4号,2002年7月18日)第四条,第十一条

3、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2004年8月2日)附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1项)第209项

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新闻出版署、文化部、轻工业部《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国保〔1990〕83号,1990年4月9日)第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

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资质认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3号,2004年8月2日)附件:保留的涉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00项)第98项

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2005〕5号,2005年6月6日)第十五条

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3号,2004年8月2日)附件:保留的涉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00项)第99项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中保办发〔1998〕6号,1998年10月27日)第七条

领导信息

局长:何小萍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