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7 00:28
四川省地震局成立于1976年10月。根据《四川省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四川省地震局地震监测中心站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四川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人员编制69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58名,事业编制639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四川省地震局既是国家地震局的下属单位,又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8年10月,国家地震局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后,四川省地震局为中国地震局下属驻川事业单位,接受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并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双重领导。 2001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赋予四川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行政职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授权,监督、检查四川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或修订与防震减灾事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的实施;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民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四川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市(州)、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生产;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承担四川省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领导下属单位;管理市(州)、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和活动组织;负责起草上报中国地震局、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负责督促重要部署、领导批示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新闻宣传,管理四川省地震局网站;负责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保卫、消防、人防、房产、信访等工作;负责公文、电子政务、机要、档案、保密、密码、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年鉴、志书编纂和信息刊物工作;承担局值班室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干部队伍管理及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实施干部职工考核;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员招录(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专家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承办政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与财务处组织编制实施全省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局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管理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负责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财务检查;负责地震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积金管理;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指导、监督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技术处、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编制实施地震科技发展工作规划;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组织管理重点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地震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工作;协助局科技委开展工作,承担日常事务;负责联系四川省地震学会,管理学术期刊;负责地震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地震科技外事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测预报处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订全省地震监测预报和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组织全省震情监视跟踪和重大震情会商;组织指导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承担分析预报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监测预报、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管理水库地震的监测预测工作;负责全省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管理与保护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地震监测预报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指导台站管理中心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震害防御处、政策法规处、市县工作处(合署办公)指导全省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规划建立全省震灾预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监督全省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省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管理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全省防震减灾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管理组织震害防御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强震动观测台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震害预测及震时灾情收集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协同指导地震灾区重建;组织开展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针和政策;推进依法行政;拟定全省防震减灾地方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地震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市(州)、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市县防震减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救援处指导全省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管理省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省地震应急预案建设;牵头组织全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织管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四川省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联系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指导地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指导省级专业救援队伍训练基地建设和运行;参与省内地震救援工作;组织地震应急救援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中国地震局、省委省政府和四川省地震局重大决策部署中的问题;监督处级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对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对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重大项目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四川省地震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在蓉单位和局机关党的建设;受党组委托,指导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承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承办局和省直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贯彻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局离退休干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局下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在蓉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
预报研究所承担全省地震长、中、短临的分析预报工作,以及与地震预报相关的课题项目、实用技术的研究;组织震情会商,编写会商报告;开展地震异常的调查核实、跟踪研究;参加大震现场考察和观测资料检查评比工作;负责震情值班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监测研究所承担大震速报、地震快报、地震旬报编印、台网目录汇编、成都遥测地震台网管理、全省地震台网观测技术指导、大震现场考察工作;开展地震观测实用技术研究、相关课题攻关研究工作,参加观测资料检查、评比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减灾救助研究所承担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数据资料的收集、管理和服务;负责计算机网络中心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地震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播;负责省防震减灾指挥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大震现场图像的传输工作,开展地震应急技术、实用技术,以及相关课题的研究。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水库地震研究所承担水库诱发地震研究、水库遥测地震台网建设及管理、水库地震监测有关遥测技术和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程地震研究院承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勘察与地震动参数应用开发工作;承担强震观测管理工作,承担地震现场考察和震灾评估等应急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关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和图书资料管理。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下属机构
测绘工程院承担大地形变台网的监测工作;负责所属形变地震台的管理;开展地壳形变与断层活动、地震关系的研究;承担大震后的形变监测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地震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局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训练基地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局应急通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震后快速行动;负责局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主要技术工作;承担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救援行动相关技术保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康定地震中心站承担康定、姑咱、九龙、道孚、甘孜、乡城、巴塘、雅安等地震台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震情监视、分析预报、资料收集、上报、交换工作;参与辖区内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承担所辖台站观测质量评比、台站优化改造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西昌地震中心站承担西昌、小庙、冕宁、盐源、木里、昭觉等地震台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震情监视、分析预报、资料收集、上报、交换工作;参与辖区内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承担所辖台站观测质量评比、台站优化改造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攀枝花基准台承担仁和、南山、红格等地震台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震情监视、分析预报、资料收集、上报、交换工作;参与辖区内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承担所辖台站观测质量评比、台站优优化改造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成都地震基准台承担成都、江油、松潘、马尔康等地震台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震情监视、分析预报、资料收集、上报、交换工作;参与辖区内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承担所辖台站观测质量评比、台站优优化改造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地震仪器研究所承担地震观测仪器、无线传输设备、配件的研制与生产;以市场为导向,研制、生产相关设备或配件;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对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提出地震预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二)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
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四)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五)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六)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
党组书记、局长:雷建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书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斌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牛百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廖琪
2020年6月,四川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党委获得四川省直机关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
2020年12月28日,被授予“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2年2月消息,四川省委办公厅发文对在2021年度信息工作成绩优异的50家单位和信息工作进步较大的14家单位予以通报表,四川省地震局获成绩优异单位。
2023年7月,该单位入选“第六届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2021年10月5日,四川省地震局发布更正公告称,“2021年10月5日21时9分22秒在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附近(北纬28.52度、东经105.30度)发生8.1级地震,震源深度5公里”,此地震预警信息为自动处理系统技术故障误报,四川泸州未发生3.0级以上的地震。四川省地震局也为此次故障误报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