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1 19:08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2001年6月22日,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南区)通过国家验收,成为中国西部地区首家封关运作的出口加工区;2003年11月21日,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通过国家验收,从而使成都成为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同时拥有两个出口加工区的城市。
成都出口加工区位于成都正南方--国家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有人才集中和交通、生活便利的优势。成都是国务院确定的中国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成都高新区在1991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是中国对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开放的科技工业园区。
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拥有全国尖端的科技力量,尤其是在信息产业、光电子技术和航空产品的加工出口发展方面实力雄厚,市场前景广阔。除此以外,出口加工区也为投资者的生活作了周全的考虑。
对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予以免税。
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全额保税。
从境内区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用于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基建物资等视同出口,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
区内企业发往区外进行加工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半年内返回出口加工区的实行全额保税。
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一般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区内企业还可以享受国家级成都高新区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
区内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管理监管制度。
采用计算机管理的模式。
区内企业进出加工区的货物不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
海关对于区内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按照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办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