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30 10:57
2003年7月,江苏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培植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再验收省重点中学,实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原则上须有3年以上江苏省三星级普通高中办学经历的普通高级中学,可申报评估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四星级)》包括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素质教育、办学绩效等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
此名单收录至2024年5月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名单,学校顺序由设区市教育局按星级评定时间先后排序,同区域、同一年度按当地常规顺序确定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