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不同社会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女婿要回避岳母,这是一种根据文化教养而规定的仪节。此外,在兄妹、父女、翁媳之间也有类似的回避方式。人类学家通常将这些正式的回避规矩解释为一种尊敬的表示,而不是嫌恶。不过,在凡是造成紧张的可能性明显的场合,避免接触有助于防止或者至少减少社交上令人不愉快的事件或局面发生。因此,在许多群体中,对禁止婚媾或性关系的异性之间都实行回避规则。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