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14:25
回避决定是行使回避决定权的主体对回避事项所作的职务上的断定。回避主体不同,行使回避决定权的主体也不相同。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