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权

更新时间:2023-12-08 09:34

回避权是法律赋予的可以要求某些司法人员不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力。各国关于回避权的规定有所不同,如联邦德国规定有权申请审判官回避的是检察官、被告人或自诉人;日本只规定检察官、被告人有申请权;法国则规定被告人或者他的律师、公设律师(公诉人)有权申请陪审官回避。

在中国,有权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回避的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时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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