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4 11:41
因果(cause and effect)联系是事物的普遍联系之一。心理学的第一类研究就是要揭示心理现象的因果联系。在心理现象和外界刺激、心理现象和脑的活动存在着广泛的因果关系。例如,光的长度决定了颜色的色调,声音的频率决定了声调的高低,正常的语言环境决定了儿童语言发展水平等等。
因果关系研究是结论性研究中的一种,其目的是要获取有关起因和结果之间联系的证据。因果关系研究的目的包括下述内容:
了解哪些变量是起因(独立变量或自变量),哪些变量是结果(因变量或响应)。
确定起因变量与要预测的结果变量间的相互关系的性质。
和描述性研究一样,因果关系研究也需要有方案和结构的设计。描述性研究虽然也可以确定变量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但是并不能确定因果关系。要考察因果关系必须将有些可能影响结果的变量控制起来,这样,起因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才能测量出来。研究因果关系的主要方法是实验法。当然还有些高级的统计方法可以用于检验因果关系的模型。例如为了检验包装(自变量)对销售量(因变量)的影响,可将同类商店随机地分为两组,分别出售新包装的商品和原包装的同种商品,最后再进行比较。
虽然因果关系研究的方法与其他研究方法不太相同,但也不应将其孤立起来看。事实上,在许多调研中,探索性的研究、描述性研究和因果关系研究的设计都是相互补充的。
在进行因果研究时,研究者要注意:
1.要创造某中实验的情景,使之能引起某种心理现象,同时要控制可能影响这种心理现象的其他因素
2.当一种情景引起了某种心理现象时,我们只能说,在这种实验情景下,前者是因,后者是果,脱离一定条件谈因果联系就没有意义的。
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家庭暴力容易导致青少年形成犯罪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青 少年犯罪的几率。家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心理创伤、家庭教育缺陷和提供的不良示范促进了青少年不良心理意识的产生,家庭暴力对青少年造成的认知偏离、情感障碍和人格障碍妨碍青少年良好个性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