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9 17:00
清代时期,属高县定边乡。
民国时期,属镇舟、民治2乡。
1951年,设团结乡。
1953年,划归筠连县。
1958年,乡改公社。
1984年4月,改为团林苗族乡。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辖8个行政村:杉新、华新、大埂、长岭、香樟、新阳、新中、火花。
截至2020年6月,团林苗族乡辖6个行政村:杉新村、华新村、大埂村、香樟村、新阳村、新中村,乡人民政府驻杉新村。
团林苗族乡地势略为西高东低。
团林苗族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降水充沛。
团林苗族乡境内属筠连至镇舟河水系,风岩沟集上游张大河沟和萧洞沟河水流往镇舟至筠连,后沟集上游老林沟河水流入落水洞,潜入地底。
团林苗族乡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灾、涝灾、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低温、霜冻每年都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8年12月,持续时间长达1个月,涉及境内长岭、香樟、大埂、新阳、新中、火花、杉新、华新8个村,受灾面积达2000余亩。风灾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发生,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9年7月相邻时间段连续风灾,造成5000余亩玉米、水稻受灾,竹木大范围损毁。
团林苗族乡境内矿藏资源主要为铅锌矿,地质储量规模一般,集中分布在大埂、香樟2个村域之间。水资源丰富,可利用量为1300万立方米。
2011年,团林苗族乡有耕地面积8319亩。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总人口7314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5120人。201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5.01‰。
截至2018年末,团林苗族乡户籍人口为7104人。
截至2019年末,团林苗族乡户籍人口为7110人。
2011年,团林苗族乡完成财政总收入5万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万元,比上年增长21%。财政支出307万元。
2018年,团林苗族乡有工业企业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2019年,团林苗族乡有工业企业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0个。
2011年,团林苗族乡实现农业总产值2497元。2011年,生产粮食4216吨,其中玉米1905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598亩。
团林苗族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出栏11854头,年末存栏8724头;羊饲养量691只,年末存栏267只;家禽出栏110098羽,年末存栏36949羽。
2011年,团林苗族乡实现工业增加值692万元,占生产总值的16.8%。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商业网点34个,职工5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46万元,比上年增长17.5%。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学校6所,其中村小5所,小学在校生589人,附设初中3个教学班,初中在校生148人,专任教师48人,其中代课教师1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技术中心1个,各类技术人才7人。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群众文化活动中心8个;各类图书室10个。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篮球场5个。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个,专业卫生人员12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3万余人次。
2011年,团林苗族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户,人数3人;城市医疗救助1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支出120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4户,人数278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0人。敬老院1家,床位60张,收养农村五保49人。年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90%。
2011年末,团林苗族乡有邮政代办所1个。固定电话用户普及率30%;移动电话普及率92%;已有杉新、新中2个村实现宽带接入。
2011年,团林苗族乡改建杉新村3条组道,总长10千米;改建大坡、香樟、新阳3个村的村道,总长16.5千米;整治华新、长岭村级公路9千米。
团林苗族乡因原公社驻地位于杉新村圈山组小地名“新团林”而得名。
2011年,团林苗族乡有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团林苗族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