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附

更新时间:2024-09-30 15:58

团附,是民国时期国民党战列部队副队职的一种,相当于团长助理。如果不设副团长,团附还兼有副职指挥员身份。

职务规定

根据1934年9月1日颁布的《陆军军官佐任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战列部队的主队职(队长)是指师长、副师长、旅长、副旅长、团长、营长、连长;副队职(队附)是指团附、营附、连附。

区别

在民国时期,“团附”与“副团长”并非同一职务。有的团既设副团长,也设团附,副团长为该团副职指挥员,而团附则相当于团长助理;若干副团长通常是平级的,而若干团附则在军衔等级上有所区别。当时粤军第一师各团不设副团长,因此,团附就兼有副职指挥员和团长助理的双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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