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3-12-23 19:44

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宁编办发〔2015〕217号、《关于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宁编办发〔2016〕3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4号)精神,制定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机构编制方案。

机构设置

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挂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牌子),为固原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固原市关于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研究制定林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区公益林建设、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护、林木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及林业科技成果推广。

(三)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林区林权、林地、林木的管理,负责保护区内工程造林、封山育林、苗木培育等,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四)组织对林区内森林资源开展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五)依法对过境木材及产品进行检疫检查,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六)研究制定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建设的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对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依法对保护区旅游进行开发管理,促进六盘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及旅游事业发展。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内设8个科室,下设6个事业机构、15个国有林场。

(一)8个内设科室

1、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及党委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本局的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和审核党委文件、材料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规划、决议、报告、制度的策划与起草工作,调研指导基层单位,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全局党建工作和科级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宣传报道工作;围绕全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跟踪督查。

2、行政办公室

负责各类会议的准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组织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各级单位来文来函及来电的接收接听、收发处理、跟踪办理和文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值班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负责机关后勤、安全保卫;负责接待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3、纪检监察室

检查和监督全局各级党组织、党员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党委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干部职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按照权限调查和处理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指导、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权限范围内党员及工作人员申诉以及对党员、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控告、检举,接待处理来访来信。

4、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的使用资金;负责本局单位成本的测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本单位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反馈工作和票据管理;负责全局物资管理和车辆管理;负责全局会计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配备,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对单位生产、经营、规划、发展及基本建设投资做出决策;研究提出全局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协调组织林业项目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安排及项目实施的绩效考核;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审定。

5、森林资源管理科

负责对全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管理;负责对全局森林资源数据进行更新、管理,向局属各单位发布最新资源数据;负责全局林地使用初审,为局领导班子提供林地使用审核决策服务;负责全局林木采伐申报和开展采伐管理;负责落实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业务工作 。

6、营林科

负责全局营造林、森林抚育、种苗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负责全局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种苗工程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监管以及工程用苗的调拨;负责全局范围内林木种苗质量的检验,掌握种苗数量消长变化;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负责编制营林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局林业技术人员管理与培训。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和人事政策法规,根据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制定全局人才发展规划、人员编制计划、负责全局人事调配、工资调整晋升、干部(工人)信息统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及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人才统计年报和职称聘任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管理年报。

8、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议和规定,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规划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与利用,开展林业科技宣传和科普教育,搞好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二)6个下设机构

1、木材检疫检查站

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检查珍贵、稀有植物及其制品,制止、暂扣违法运输的木材;根据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2、森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承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任务,对调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复检;承担森林病虫害的动态监测、预防并组织防治和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全局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局森林病虫害普查工作。

3、林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完成全局林业生产、资源管护等林业领域的科学技术难题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投资政策和科研取向,积极争取科研项目,保证有关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和有关单位、科研院所进行合作与交流,认真完成合作项目并配合其完成在六盘山林区开展的科学研究;攻克制约六盘山林业生产发展的有关育苗、造林领域的技术瓶颈问题;及时采编、整理、收集科研数据,建立健全科研档案。

4、六盘山林业局离退休职工服务所

负责向离退休人员传达、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负责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协调落实;负责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及信息统计工作。

5、林木良种繁育中心

负责六盘山林区乡土树种的繁育技术攻关;选育六盘山林木良种,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进行优新树种的引种驯化与繁育。

6、六盘山林业局专业扑火队

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防火治火;积极向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维护、管理森林扑火工具及设备。

(三)十五个国有林场

1、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东山坡国有林场

2、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二龙河国有林场

3、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峰台国有林场

4、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挂马沟国有林场

5、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和尚铺国有林场

6、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红峡国有林场

7、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龙潭国有林场

8、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绿塬国有林场

9、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青石嘴国有林场

10、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秋千架国有林场

11、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苏台国有林场

12、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大雪山国有林场

13、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卧羊川国有林场

14、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西峡国有林场

15、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水沟国有林场

各林场主要职责

(一)承担研究制定林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林区公益林建设、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护、林木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及林业科技成果推广。

(三)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林区林权、林地、林木的管理。

(四)组织对林区内森林资源开展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人员编制

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03名,其中管理岗位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25%;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45%;林业技能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30%。

领导职数:书记、局长各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29名、副科级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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