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16:40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区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优化各主要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受原州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发布经济信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及经贸流通领域发展情况,提出财政、金融及经贸流通领域发展的政策建议;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物资、商品总量平衡的建议;指导监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上级国民经济动员主管部门和区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承担原州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责任;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负责编制和上报自治区规定需报批的建设项目及权限内属于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批准后的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政策性、金融性资金使用方向;衔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专项资金),负责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监督管理;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原州区招标投标工作。
(五)提出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六)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医疗、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七)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农村、农业和扶贫开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规和政策措施;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拟定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与方向,组织拟定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政策和措施;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九)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能源科技推广;负责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能源管理综合业务,组织能源合作和交流。
(十)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计划的建议;负责全区粮食供求平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粮食产业化发展;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全区物价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价格管理的政策和价格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全区重要商品价格指数体系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及监控机制;收集、汇总、分析、发布各类重要商品价格信息;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开展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纳入区政府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开展全区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岗。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党政事务工作;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信息、信访、档案、财务、人事、劳资、保密、考勤、接待、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组织或参与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承担上级国民经济动员主管部门和区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岗。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本区规划的统筹协调;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对指标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年度全区经济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发展变化,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经济运行协调机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负责起草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重要文件和材料;承担原州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投资管理岗。监测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意见,研究提出直接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以及经济政策和经济调节手段综合运用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安排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全区在建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监测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衔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承担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农村经济岗。综合分析全区农业农村重大问题,提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年度计划;负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扶贫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咨询、论证、审核、申报、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承担组织本级涉农(扶贫)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产业发展岗(含服务业发展)。综合分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业、能源的相关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统筹工业、能源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社会资金平衡,财政和金融领域的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对财政金融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拟订全区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工业、能源固定资产项目的储备、申报、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研究分析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项目审查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开展调研,研究分析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问题、政策措施和详细规划;制定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方案;指导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社会事业管理岗。综合提出社会事业、交通运输、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及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科技、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民政、党政社团及公、检、法、司、交通运输、城镇基础、房屋建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咨询、论证、审核、申报、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价格管理岗。负责拟定全区价格管理的政策和价格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全区重要商品价格指数体系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及监控机制;收集、汇总、分析、发布各类重要商品价格信息;负责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实施收费年审工作;开展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纳入区政府定价目录的制定和价格听证工作;承担全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涉案标的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粮食行业管理岗。负责全区粮情监测预警、统计和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负责粮油应急供应体系、放心粮油、粮安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办理及年审;规范粮食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维护辖区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履行粮食监督监查职责;负责遗留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兑付工作;负责“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服务工作;落实粮食省长制基础工作。
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