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审计局

更新时间:2022-01-07 13:40

根据《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4〕45号)和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原党发〔2014〕25号),设立原州区审计局,为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审计数据分析处理和审计局内部纪检监察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原州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原州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原州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原州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原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报告;向原州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原州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原州区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单位财务收支;原州区投资和以原州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原州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原州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原州区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原州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固原市审计局授权的事项。

(五)按规定对原州区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中央、自治区及原州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原州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工作。

(九)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原州区审计局设置6个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宣传、党务、纪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财务、统计、车辆管理、接待、会议组织、基建和单位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审计局审计干部和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处理。负责发现、归集、集中研究审计过程中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从中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并向纪检、监察甚至司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需要时协助案件的查处。

(二)法规审理岗位

负责组织制订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对局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审核、审理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审计干部的法制工作;组织检查局机关执法情况。负责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局审计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负责组织局机关计算机运用审计的培训、审计案例的编写,提供审计项目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审计干部开展计算机审计业务。

(三)行政企事业岗位

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区本级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含各种基金)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全区事业单位所属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管、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原州区所属部门(单位)和乡镇“三公”经费、会议经费和专项经费审计;负责督促被审单位整改。

(四)经济责任岗位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区本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全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交办事项,委托书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并送分管领导批示后转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审计;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调研、计划、档案、台帐、报表等工作;负责对内审、社审机构参与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五)固定资产投资岗位

负责发改部门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的审计;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并对其效益进行评价;负责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的监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六)财政金融岗位

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对审计监督范围内的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的宏观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向上级审计机关和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审计局的财政、金融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原州区相关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人员编制

原州区审计局核定行政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附则

(一)本规定由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原州区审计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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