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3 23:53
固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固原市政府机构。
主 任:张亚民
副主任: 周宝林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及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固原市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与规定;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对全市事业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固原市各部门及原州区的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固原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立审核和审报工作;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固原市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固原市党委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党委各部门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固原市直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的资格认可进行审查。
(四)负责固原市党政群机关及固原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领导干部职能审核、审定和调整。
(五)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具体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机构编制政策,对自治区核定下达的市、区行政编制、专项编制及市、区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职数和市本级事业编制年度控制数提出分配、调整或使用意见;对市本级党政群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内设科级机构、人员编制、科级领导职数及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直接管理;管理市辖区党政群工作部门和所辖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分设和撤销;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市辖县、区的正、副科级领导职数。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固原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办理固原市党政群机关及固原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所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
(八)负责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代码标识的申报颁码和机构编制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教育和培训。
(九)完成固原市党委、人民政府和固原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 固原市行政中心
【综合管理科】
【监督检查科】
【机构编制管理科】
【工资基金管理科】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